货运新闻:
已经进入2025年5月,货运行业迎来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这些政策涵盖多地区,与广大司机息息相关,具体如下:
01
宁夏:最高补贴14万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标准
近日,宁夏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了《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不限制燃料类型,并在实施时间、标准范围、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落实。
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取得。
《实施细则》明确了标准范围,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以下三种情况可申请补贴: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其中,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补贴资金按“先到先得,补完为止”方式兑现。申报流程为由申请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车籍所在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据了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资金管理,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支出,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不得要求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辽宁:沈吉高速差异化优惠
为支持沈白高铁建设沈吉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沈吉高速抚顺站至抚顺东站双向,从公告发布当日起至9月28日止,对全部安装ETC且正常使用的车辆实施通行费5折优惠(不再叠加 ETC9.5 折优惠)。
03
四川:普货运输经营者这些
业务将可“联办”
近日四川多部门联合印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全生命周期联办服务工作方案》,自2025年6月30日起,普货运输经营者申请新办、变更、注销业务,实现跨部门协同办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无需“多头跑”,即可“一次办”,效率更高、体验更好。
下一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总牵引,强化创新服务和扩面应用,在确保普货运输经营者全生命周期联办服务按期落地实施的基础上,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完成第三批国家清单事项“个转企一件事”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如此联办升级后,有照无证、有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难以“隐身”,靶向纠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接下来,省交通运输厅在确保普货运输经营者全生命周期联办服务按期落地实施的基础上,还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完成第三批国家清单事项“个转企一件事”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04
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维护货运司机合法权益,《条例》加强了对货运司机等基层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车驿站、货车司机之家等规划、建设与管理。同时,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健全实际承运人权益保护制度,不得对实际承运人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诱导恶意低价运输,不得要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不得诱导驾驶员超时驾驶。
05
安徽: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
收费政策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将“货车安徽交通卡支付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与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调整为:“ETC套装货车支付差异化收费,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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