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领克Z20由于语音控制误操作而关闭大灯,导致在高速行驶中与护栏相撞,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2月26日晚上,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穆军发表声明,指出25日发生了一起领克Z20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语音误操作而导致大灯关闭的事件。公司已迅速实施了语音控制的改进方案,并通过云端进行了推送更新。未来,车辆在行驶期间只能通过手动操作来关闭大灯,对此次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道歉。
之前,网络上传播的一段视频展现,一名男子驾驶领克Z20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试图通过语音指令关闭车内的阅读灯,但包括前灯在内的所有灯光都一同关闭,导致整车灯光熄灭。司机和车内乘客多次呼唤车载系统开启灯光,但系统未予识别,语音回复也只说“暂时还不会哟”。最终,车辆与高速公路护栏发生碰撞。
事件现场的监控录像。图片社交网络平台
【1】汽车测评者:缺乏传统大灯的实体控制按钮,建议通过菜单选项中的小控件进行调节。
据大河报报道,涉事车主透露,事故发生当日,高速公路沿线没有设置照明设施,夜色尤为漆黑。他尝试用语音指令关闭车内的阅读灯,但未曾想车载系统未能准确识别指令,反而将车内外所有灯光(包括大灯)全部关闭,导致视线陷入黑暗之中。随后,他再次发出开灯的指令,但未见任何反应。最终,车辆在缺乏光线照明的情况下失去视觉指导,发生偏离并撞上高速公路的护栏,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至于财产损失,目前尚未公布详细信息。
九派新闻观察到,数位领克Z20车主在此事故之后对自家车辆进行了测试,发现车辆在D档设置下确实能够通过语音指令关闭全部灯光,这引发了对车辆安全性方面的担忧。
针对这一情况,领克方面回应称已实施了升级优化。据大河报的报道,此次语音控制的改进适用于所有领克Z20车型,车主无需前往经销店,只需保持车机联网状态,即可自动获得软件更新,从而保障行车安全。
汽车评论者“超棒发声”向九派新闻阐述,领克Z20的左侧灯光操控杆虽然集成了自动远光灯和远近光切换功能,但并未配备传统的物理大灯开关。而其大灯控制则集中在车载系统的“灯光菜单”中,这种布局要求驾驶员通过屏幕操作外部灯光,如关闭、自动、示廓灯和后雾灯等功能。
“领克的车载信息系统存有一个缺陷,即自动大灯功能不能与挡位D同步,而其他一些品牌的车辆则能实现此功能。”他表示,这次意外事件的原因在于车主的语音指令被误解,车主原本意在关闭车内阅读灯,却被系统误判为“关闭所有灯光”,从而导致外部大灯被关闭。在高速、黑暗的路况中,这种情况容易让驾驶员感到惊慌。虽然驾驶者本可以拨动左侧换挡杆开启远光灯,但在操作不熟悉或慌乱的情况下,这一动作并不容易完成。
他的第一反应或许是注意到左侧换挡杆没有大灯控制按钮,车载系统的界面也没有明确的操作入口,在这种情况下,想到通过语音指令来关闭灯光,甚至也可以用语音开启,结果又发生了意外状况。
博主指出,尽管领克官方后来通过屏蔽用语音关闭外部大灯的指令进行了“修正”并已生效,但他觉得这一做法“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只是简单地切断了语音功能,并未在车辆的底层系统逻辑上进行优化调整”。
他提出,汽车制造商应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改善设计方案。例如,当车主操作左侧挡杆时,车载界面应显示优先级最高的大灯控制图标,便于驾驶员随时轻松操控,从源头上防止类似的安全隐患发生。
律师指出,这属于产品缺陷,因此汽车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汽车制造商的语音控制系统误关大灯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品瑕疵”?除了承认“云端调整”和表达“道歉”之外,还应承担哪些额外的责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向九派新闻说明,根据《民法典》与《产品质量法》,产品缺陷指的是“产品存在危害人身或他人物质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如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及财产安全,则视为不符合相关标准”。
在此案中,车辆在夜间高速行驶时,允许通过单次语音指令直接关闭大灯,而没有配备二次确认或实体锁止装置,这样的设计使得大灯关闭功能显得过于单一且易于被误操作。“许多汽车制造商在设计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无法通过语音指令关闭大灯,而领克这类设计显然未能充分保障乘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领克的高层也承认,这是由于‘语音误操作’的问题,并迅速调整为‘行驶中只能通过手动方式关闭’,这实际上反映出其产品设计中存在缺陷。”
他指出,汽车厂商的“道歉”可以作为确认其过失的辅助证据;而“云端修复”则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召回”责任的一种实现方式,即利用技术手段消除产品缺陷。
谭敏涛指出,这次事故导致车主财产受损,作为制造商的领克应负侵权赔偿义务。尽管保险可以提前进行理赔,但这并不影响汽车公司最终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他提到,车主有权根据购车协议向销售商提出索赔,也可以直接向制造商(领克)索取赔偿,或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之后,如果认定事故由车辆缺陷引起,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以自身名义对汽车制造商(领克)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这表示,最终由车企承担这部分赔偿责任,这是法律用以规范存在缺陷产品责任方的一种程序手段。
他说,这次事件不仅反映了技术方面的错误,也在法律层面构成了典型的产品缺陷侵权行为。汽车制造商的道歉以及通过OTA进行软件升级,正好为其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了相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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