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外廓尺寸新国标明确分步实施:2027年7月1日起新车型先执行

一项有关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质量限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出台,并且实施时间也已明确下来,即2027年7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开始实行;已经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则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

汽车外廓尺寸新国标明确分步实施:2027年7月1日起新车型先执行-有驾

这就意味着汽车行业会经历一次有关车辆设计、智能设备安装、新能源商用车载荷分布以及集装箱运输的标准调整。新规不是所有车辆在同一天完成切换,而只是根据新老车型的不同情况分步实施,给车企留出技术改造、成本投入和产品切换的时间。

此次发布的标准是经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的,主要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调整内容集中在智能网联车辆、新能源商用车、节能车型以及集装箱运输上。

智能设备安装有更大的适配空间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不断渗透到车辆中来,雷达、摄像头、V2X天线等部件正一步步地成为车辆感知与通信系统的重要部分。以前,对车辆外部加装这些装置的规定是存在的,并且其设计和布置的空间也不大。

新标准对雷达、摄像头、V2X天线等感知通信部件的外廓尺寸豁免进行了规定,同时对于局部凸出尺寸的限制也做了调整。

按照标准修订方向来看,这些变化主要是为了适应车辆盲区监测、自动驾驶环境感知、车路协同以及超视距安全通信等功能的应用需求。

换句话说,在安装相关的智能设备时也会有更加明确且具有适配性的标准依据。从车企的角度来说,车辆外部传感器和通信部件的设计布置可以有更多的技术空间,但是仍然要符合标准的规定,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外部设备的尺寸可以不受限制。

新能源商用车的电池系统一般都会比较重,并且电池载荷也较为集中。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轴荷如何分配就直接关系到整车结构布置和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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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中,单轴每侧单轮胎最大允许轴荷限值由原来的7000千克提高到了8000千克。

标准制定方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新能源商用车由于电池载荷集中造成的前轴超载情况,并且给新能源车型的轴荷分布和结构设计留出了更大的裕度。

这次改变是针对新能源商用车的实际技术需求而作出的,不是所有的车辆都可以随意增加装载质量。车辆最终可以承载多少,仍然要依据具体的车型型式批准参数、整车质量、道路通行规定以及实际使用条件来确定。

流线型车辆有了对应定义

节能车型方面新标准增加了“流线型半挂牵引车”、“流线型铰接列车”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并且对它们长度进行了限制,其中“流线型铰接列车”的长度限值为18.1米。使用合理的空气动力学原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风阻。

用新的标准把相关车型和长度限值纳入规范,有利于车企在设计低风阻车型时有更清晰的尺寸依据,也为节能型商用车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空间。

45英尺集装箱运输尺寸调整

集装箱运输中对铰接列车运送45英尺集装箱长度限值作出如下调整:从17.1米提高到17.3米。同时对于对应的半挂车牵引销中心轴线到车辆最后端的距离也做相应的规定,即最大距离为1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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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改变就是集装箱运输车辆主挂匹配及车辆选型的变化。当尺寸要求更加明确之后,运输企业选择三轴牵引车、匹配半挂车、组织运输的时候会得到更加清晰的参考。

相关的调整也回应了集装箱总质量提升的发展趋势,并且考虑到了多式联运的通行效率和实际使用便利性。但是车辆能否合规通行,还要同时满足道路交通管理的要求、车辆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运输场景要求。

新老车型分两个时间节点执行

这项标准最值得车企和消费者关注的,就是实施安排不是一刀切。

2027年7月1日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标准从当天开始执行。对于在此前已经取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则从2028年1月1日起执行。两类车型之间存在半年时间差,目的是给企业留出产品调整、技术验证、生产安排和新老产品切换的准备周期。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短期内不必简单地将所有的在售车辆都当作是尺寸会改变的,也不能由此推断某一款具体车型一定会怎样受到影响。

车辆是否适用以及何时适用,应该根据型式批准时间与车型情况来决定。从行业角度而言,此次标准修订把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节能设计和集装箱运输中的现实需求统一到一起加以规范起来会很有利处,在于消弭了新技术应用同已有尺寸要求之间衔接的问题。标准正式实施之后,车辆设计就有了一个明确的界限,交通运输效率与交通安全相关技术也会得到更为规范的应用条件。

就车企、运输企业及购车者而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应该重视的是车型公告时间、型式批准状况以及实际参数。新标准如何转换为产品变化,则以车型公告和有关合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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