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夏季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强化路面执法查处,全力以赴除隐患、防事故。
当前,交管部门持续强化路面执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警示震慑违法者
现对近期被拘留的违法人员予以曝光
无证驾驶
2025年6月12日07时19分许,古某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J6***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贺州市城区南环路时被一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查,古某华无“D、E”驾驶证,“C1M”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古某华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5年6月19日09时22分,何某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县道赖开线9公里100米时,被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春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5年6月20日10时40分许,杨某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JD****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531公里600米路段,被三大队望高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松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5年3月7日09时29分,陆某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J3***7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613公里800米路段,被四(高三)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陆某宝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5年4月29日09时57分许,徐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J6***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241线3012公里700米路段被昭平大队执勤交警查获。经查明,徐某华曾有一次无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记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徐某华作出处罚并处以行政拘留。
2025年3月23日10时42分,肖某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JK***5小型汽车在S201省道9公里500米路段被富川大队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肖某达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右)肖某达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之一,驾驶人将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可以行政拘留类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无证驾驶危害极大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常常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员朋友
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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