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案子闹得沸反盈天,说白了就是钱的问题,但是这笔款子里埋藏着的法律雷区恐怕要比几百台趴窝的逸动EV460还要深。
把时间线调回去,看这出戏是怎么演变成千万级纠纷的。
判决还没下来,舆论就已经吵翻了天,在这件事的背后还是那份司法鉴定报告。
鉴定结果表明车曾经进行过改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此情况下法官遇到了难题:隐患依然存在于车辆之中。但是电池是否因为改造成原因而损坏呢?
中间的因果关系是被切断了。
得说,这事不管是谁都会觉得头疼。
微笑出行的鲁总现在是咬定厂家的产品有问题,长安那边法务团队也不是吃素的,声明发得那是相当硬气,核心就两个字:免责。
把车整得面目全非,出了事要我来背锅?
没有门儿。
纠纷的起因要追溯到2021年。
那时候重庆的网约车市场很热,400台逸动EV460就这样一股脑地进入了运营市场。
没想到没过多久,百余台车电池就开始闹脾气了,充电充不进去、续航下降得比心碎还快。
最可怕的是渝ADC5860,直接在路上玩起了“火烧连营”,谁受得了?
车主去找厂家,厂家指着改装过的痕迹说这是你们自己瞎折腾出来的,并且维修保养也不给保修了,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网约车到底应该怎么算三包?
把家用车的规则套用到天天满负荷运转营运车上,就已经有些不适应了。
厂家卖车的时候,到底有没有知道这批汽车会被改装来适应T3平台?
厂家如果默许或者暗中支持过这样的改装,那么现在反水说免责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如果厂家真的不知道,那么这锅就只能让厂家自己背了。
有些事情我们得说开,第一件要讨论的事情就是厂家和运营方到底应该由谁来为“改装”这两个字负责。
我认为如果厂家知道车子要改但是仍然交付,那么责任厂家肯定跑不掉的。这就是明知故犯嘛。
但是如果运营方为了节省成本而私自修改电路的话,那么后果就要自己来承担了。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法律对于“改装隐患”和“机械故障”的因果关系认定几乎是一片空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谁又能证明电池坏掉的原因是由于改线造成的而不是本身的质量问题呢?
这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再说说第二个问题,新能源网约车的质保范围到底有多大。
目前很多汽车公司把车卖到网约车平台那里去,合同里面全是免责条款,稍不留意就会因为营运性质而取消质保。
但是买车的目的就是为了跑路赚钱,不是为了供着用的,如果质保条款全部都是针对私家车的话,那么这样的合同本身是不是就不公平?
我觉得行业需要有一个新的规则,不能让车企只管销售不管维护,也不能使运营方任意修改车辆配置,在两者之间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
最后闹得怎么样了其实已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给以后买新能源车跑网约车的人做个警示。
买车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能只听销售吹的续航怎么样,在质保条文中藏的风险比路上遇到井盖还要多。
厂家也不要只靠免责条款来避险,产品质量才是硬道理,在电池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又会有人去修改电路板吗?
千万赔偿的戏码,最后谁是赢家不好说,但是对咱们普通车主而言,这既是一场热闹又是一座车城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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