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所有超标电动车
不能再上路行驶
否则将被强制报废
还要面临处罚
关于超标电动车注销登记的公告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明确:申领“白底红字”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不超过4年。根据此规定,2019年6月15日(含)前申领“白底红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和行驶证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期。
如果您正在使用此类电动车,请在2025年8月31日前,携带车辆号牌、行驶证及车辆,前往腾冲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或辖区交管中队办理注销登记。如果9月1日前还未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扣留车辆并进行强制报废。
鼓励广大车主主动置换和报废。置换的,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置换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车,新车购买后请按规定及时登记上牌;报废的,可将车辆交由具备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拆解、报废等方式予以淘汰。
特别提醒: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规新车的,可享受500元政府补贴(每人限享1次),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20日
注销登记流程和方法
一、注销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所属电动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盖公章)等);
2.电动车行驶证原件;
3.电动车号牌(需完整,如有丢失需说明情况)。
二、注销地点:
城区:可到车管所、一中队(原城南中队)、二中队(原城北中队)办理。农村:可到辖区交警中队办理。
三、办理流程:
将电动车移至交管部门核验机动车信息,进行注销登记办理,并出具《电动车注销证明书》。
四、特殊情况:
1.电动车丢失的,需先到派出所报案,凭立案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2.电动车损毁已做废旧物品处理的,车主本人携带注销所需材料到车管所进行灭失登记。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