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实施了修订后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和优化了上路的管理政策,让车辆上路更安全,其中包括常用的三四轮电动车在内,该新政策实施以后,给车主带来了三大好处,这一次老年人可以笑了。
放权县级政府,管理更精准灵活
在实施的新政策中,对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把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政府,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划定禁行或者限行的区域。
也就是说对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不再是以市级或者省级统一的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各县基于本地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和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比如农村地区路宽车少,可以采取宽松的管理措施,但是城市拥堵路段,可以实施限时通行或者直接禁止通行。
通过下放管理权限,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变得更加精准,不再是“一刀切”的管理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特色,提升了管理效率,而且能够适应当地的管理办法,如果不合适,也能够快速做出调整。
轻微违规度处罚,执法更有温度
在实施新的交通安全法中,新政策明确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只要能够及时改正,同时对初次违规也免予处罚,体现了柔性执法的理念。
比如车主在骑电动车时,不小心闯了红灯,或者忘记了佩戴安全头盔,但是对其他人的影响并不大,属于轻微的违规,只需要接受交警的口头教育或者警告,不再直接罚款扣车。
当然了,对电动车上路骑行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骑行,一些严重的交通违规违法同样会进行罚款甚至扣车,比如酒后驾驶、改装电动车、飙车炸街等等。
车辆便民管理,提升道路安全与秩序
山东省对电动车的管理其实非常的人性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车辆要想合法上路,都必须要有相应的牌照。
合规的车型需要上正式的号牌,如果是违规的车型,采取了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备案登记的方式上临时号牌,三四轮电动车的通过“三见面一建档”的方式,为车辆免费建立档案,同时喷涂临时编码,才允许车辆上路行驶。
通过拍照或临时编码,可以对电动车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不仅解决了无牌黑车的乱象,而且可以约束车主遵守交规,可以提高道路安全与秩序,保障车辆能够安全的行驶。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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