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加油,发票会马上飞到你手机里——这不是未来的设想,而是国家税务总局刚下的公告:从2026年11月1日起,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要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和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说实话,名字挺直白。“交易即开票”就是:加油站完成销售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的乐企平台,立刻给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覆盖面很广,不只是刷卡或者扫码。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平台支付、加油卡(实体或虚拟)、现金、赊销、对公转账——这些交易场景都要通过乐企平台把发票开出来。还有个细节,购买方在充值时可以选择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在加油时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加油站不是都一样,公告也考虑到这点。能自己改造信息系统、又符合条件的,可以走“乐企自用”接入;改造能力不足或不符合条件的,就走“乐企联用”方式,让有开票能力的平台代为接入。总之,要按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方式接入乐企平台。
技术上也有明确要求。选择自用的站点,需要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改造加油机管理系统、零售管理系统和收银系统,实现商品销售信息与收款信息的自动匹配,发票自动开出。联用的,则要对接具备开票能力的乐企联用平台,交易后即时开票。
互联网平台有额外责任——要作为直连单位接入乐企平台,为入驻的加油站提供联用服务,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接入乐企的直连单位还得做到自动预填收款信息、订单信息和发票抬头等,便于发票即时开具,并加强对加油站开票情况的监控,发现规避税收监管的要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一句话别忘了:不得利用推广之名违规收费,不得勾结或协助加油站规避监管。违反规定的,税务机关会停止其乐企平台接入资格;触犯法律的,还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时间点已经定好了——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必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没按期完成的,税务机关会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打擦边球的后果也清楚。税务机关严查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等规避监管的行为,查实的要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构成偷税,还要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罚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至5倍)。
这份公告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依据,发布编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发布日期是2026年6月8日。公告里也明确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范围——取得零售经营资格和危化品经营许可的加油站,包括水上加油趸船和只卖柴油的农村网点。
来源有青橙融媒、央视新闻、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发布。编辑是屈加曼,校对赵彤,初审石政勇,审核吕园,监审王剑,终审韦嘉。声明里写着:本平台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去加油时,别忘了看看收银台或手机屏幕——那个发票弹窗,可能比你想象得来得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