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车型存在安全隐患,切勿购买、试驾或乘坐

就在7月的贵州织金县以那镇以茶线0公里100米路段,一起事故把路边的景象都拉回现实。驾驶人卢某明驾驶着无号牌的低速电动四轮车,车上载着乘客李某琴,撞上正在路边走动的行人李某英、赵某云,四人都受伤,送往医院。交警认定卢某明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他承担。

这类车型存在安全隐患,切勿购买、试驾或乘坐-有驾

这类没有登记、没有牌照,也不能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被人们叫做“三无车”,尤其是没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常被拿来代步。不少驾驶人没有驾驶证,一旦出事,赔偿和追责就会变得很困难,伤害也更大。

老年代步车被形容成“马路杀手”,让其他司机都躲着走。究其原因,其实也挺简单,四个字就能说清楚:不够规范。

这类车型存在安全隐患,切勿购买、试驾或乘坐-有驾

设计不规范:很多车没有经过像样的碰撞测试,乘客保护不足,重量又偏轻,遇到小碰撞就容易翻车,放大事故。

质量不规范:为了降成本,一些厂商直接用薄铁皮撑车,容易失控;时速竟能达到50~60公里/小时,车主还会对车身改装,安全隐患更大。

这类车型存在安全隐患,切勿购买、试驾或乘坐-有驾

行车不规范: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乱停车的行为屡禁不止。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合法牌证,未取得牌证的不得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湖北交警温馨提示:老头乐不是法外之车,安全不能只图方便,守规是出行最好的防护。从自身做起,告别交通陋习,共同守护路况畅通,构建安心有序的出行环境。

来源:湖北发布、国家应急科普宣传、湖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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