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立法卡壳,竟是因为没人敢担责?
恕我直言,现在吵得沸沸扬扬的自动驾驶立法,本质上就是一场大型的“甩锅”预演。大家都在谈技术、谈标准、谈跨越式发展,但真正的死结只有一个:出事了,到底算谁的?
我看了2026年3月17日北京交管局那份临时指引,里面白纸黑字写着“系统异常优先追责车企”。听听,多狠的条款。然后转头看重庆,3月16日刚宣布要搞国内首个L3专属保险,还在那儿研究保费怎么定。这不就是典型的“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让车企先把责任扛起来,再用保险去慢慢兜,这套算盘打得我在三里屯都能听见响。
最让我破防的是极狐那个数据。3月11日发布,半个月实测接管率只有0.78次/百公里。看起来很牛对吧?但你想过没有,就这不到1%的概率,一旦出了问题,按照现在的法条,车企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何小鹏急着要跳过L3,直接搞L4了吗?人家精着呢,L4叫“高度自动驾驶”,出了事责任界定反而有操作空间,不像L3这个“有条件的”,简直就是给车企挖了个天坑。
更讽刺的是什么?是那群代表委员的嘴。雷军说要“避免技术与法规脱节”,朱华荣说要“允许规模化应用”。说得都特对,跟喊口号似的。可现实是,工信部2月份刚发了L3国标的征求意见稿,到现在还在专家评审阶段。这就是典型的“车等灯,灯不亮”。
要我说,这帮大佬与其在那儿呼吁“顶层设计”,不如先去问问自家法务怕不怕。没有一个车企敢拍胸脯保证L3系统100%无故障,因为那不可能。既然做不到,那就得有人兜底。现在这种“车企负主要责任”的论调,本质上就是在扼杀L3的商业化。谁愿意花几十亿研发一个随时可能让自己倾家荡产的卖点?
看看美国那边,2026年刚通过的法案直接放宽了无方向盘的限制。人家是怎么玩的?是先松绑,再定规矩。咱们倒好,规矩还没想好,先把板子举起来了。
所以别再跟我扯什么“窗口期紧迫”了。紧迫的不是技术,是大家的胆量。立法要是连这点责任都不敢分清,那所谓的L3量产,也就是在发布会PPT上跑跑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你,敢不敢买一辆出了事首先找车企算账的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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