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要手续齐全,包括行车执照、车辆保险(交强险)证明以及其它车辆必备的手续;
2、车主应保证车况良好,机动车及车况不良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3、临时停放的车辆,按相关规定收取临时停车费;
4、车辆按指引箭头、提示语或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3公里/小时,不得随意鸣笛;
5、请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内,有一面剐蹭;
6、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均应按指定车位停放,请勿停放于两个车位中间或非指定停车位置。停放时,应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请勿对他人车辆进出造成阻碍;
7、凡停放于车场的车辆,请将车门锁好,车窗关闭,请勿随车存放贵重物品。因车门、窗未锁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8、车辆管理员在车辆停放完毕后和车主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发现破损或划痕后和车主核对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9、车辆离开车场前车辆管理员和车主必须再次确认车辆状况;。
10、车辆离开停车场后对未当场确认的问题,停车场不在负有责任;
11、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停车场内。凡因此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及修理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弃置垃圾,停车场内的一切设施要认真爱护,凡损坏或撞毁者应照价赔偿;
13、车管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
14、定期检查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正常有效,确保车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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