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依然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核心原则,但过去一些行人违规过街却由车主“背锅”的情况,一直是争议热点。2026年1月1日起,全国交管部门全面落实“车让人、人守规”的双向约束执法细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行人和机动车的责任边界——行人出现五类违规过街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既是在保护行人过街安全,也是在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是一次责任划分更精细、执法更有据的升级。结合最新政策解读与实际案例,下面把行人责任红线、车主免责情形,以及双方安全通行要点说清楚,让你看完就懂、用得上。
首先明确一点,“车让人”的原则没变,变化的是责任认定更精准。新规的核心是在继续保障行人优先通行权的让违规的行人自己为过错埋单,杜绝“有恃无恐”。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依旧必须减速、遇行人通过立即停车,遇无信号路段也要主动避让,违者罚款、记分的处罚沿用原标准,比如北京仍是200元罚款并记3分。细则对行人过错情形增加了明确条款——事故主要因行人违规导致的,由行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车主只承担次要或无责任,“谁违法谁担责”变成真正可落地执行的规则。
行人这五种过街行为,一旦引发事故,责任就在自己身上
其一,闯红灯或不按信号指示过街。红灯停、绿灯行的基础规则不容忽视,黄灯阶段未进入人行横道的也要停等,抢行出事要担责。
其二,在斑马线上停留、嬉闹或低头玩手机。比如边走边刷视频突然停下,导致车主无法判断线路酿事故,这种情况行人有过错。
其三,翻越或倚坐隔离设施。隔离栏、绿化带是安全屏障,跨越设施过街发生碰撞,行人需负责。
其四,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行或突然折返。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观察车流一次直行通过,不可斜穿、折返,否则风险全由自己承担。
其五,特殊人群未有监护人陪同。学龄前儿童、精神或智力障碍者必须有人带领过街,否则监护人要担责。
车主也有明确的免责边界
一是遇到行人故意制造事故(碰瓷),无过错的驾驶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人还可能触犯刑律;
二是行人违规过街而车主已采取紧急避让、仍无法避免事故的,车主只担次要或无需担责;
三是在高速公路等封闭机动车专用道发生的行人违规过街事故,车主无责任。即便是免责情形,车主也应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和救助伤者,避免衍生其他法律问题。
安全通行,双方要配合
行人牢记“三不”——不违规、不突然、不依赖“车必让”;过街前观察、确认安全再走。
车主务必“三慢”——过路口慢、遇行人慢、碰到违规过街也慢下来,保持警惕并做好预防措施。遇雨雪或雾天,行人可穿反光衣选择灯光亮处过街,车主降低车速、加大车距并开灯提高能见度。
各地也同步推出配套措施,让细则落地更有力升级监控抓拍行人闯红灯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为;在社区、学校普及安全过街知识;优化路口设施,比如增加语音提示器、改信号灯周期等。杭州市的试点数据显示,新规实施首月行人违规过街率明显下降。
一些常见问题也可以提前心里有数
行人违规被撞,车主是否不用赔?如果车主遵规守法、已采取避让措施,行人全责,车主无需赔偿;有次要过错的,按比例赔。此外交强险仍在基础限额内先行赔付。
车主未礼让合规行人是否会加重处罚?标准不变,但查处更严,比如广州采取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处罚频率。
这次规则优化,不是为某一方“撑腰”,而是让各自都按规则行事。行人懂边界才能享有优先权,车主守规则才能免于不必要的纠纷。安全的道路环境,需要行人与驾驶人共同维护。
你对这次行人责任划分有什么看法?作为车主或行人,你在日常通行中遇到过哪些违规过街或不礼让的情况?欢迎评论区分享亲历或观点,让更多人看见,推动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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