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局征求意见:燃油摩托车等车辆限行通告发布

根据《道交法》第39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等措施。这意味着地方在特定情形下有权直接作出交通限制决定,而不需要额外的二次立法授权。

三亚市局征求意见:燃油摩托车等车辆限行通告发布-有驾

2026年2月5日,三亚市公安局发布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征求〈关于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3月2日。

此次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关于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的限行措施:在三亚主城区的以下道路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燃油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行驶——榆亚路、新风街、凤凰路、春光路、迎宾路、学院路、海螺一路、落笔洞路、荔枝沟路、南边海路、鹿回头路、鹿岭路、建港路、海润路、工业园路、育秀路、育新路、金鸡岭路、三亚湾路、御海路、新城路、海虹路、G225国道至海虹路口路段、光明路、胜利路,以上道路合围形成的闭合区域(含合围道路)都纳入禁行范围。

三亚市局征求意见:燃油摩托车等车辆限行通告发布-有驾

在这一闭合区域中,过境燃油两轮摩托车可在市区部分旅游公路通行,具体路线将以示意图形式公布,方便市民理解和遵守。

摩托车限行的话题,在三亚这样旅游与生活交织的城市中,注定会引发不同群体的讨论。作为常年在三亚生活的人,我深知摩托车在日常出行中的灵活与方便,但也感受过高峰时段道路混乱、噪音扰民的困扰。有人或许会觉得限行是对自由的束缚,也有人认为这是保障安全与城市秩序的必然选择。就像调节海水温度一样,政策既要考虑流动的便利,也要守住安全与秩序的边界。

三亚市局征求意见:燃油摩托车等车辆限行通告发布-有驾

无论支持还是反对,这次征求意见给了每位市民发声的机会。如果你有具体的看法,无论是关于限行时间、区域划分,还是特殊情况的豁免,都可以在征求意见期内提交。城市是我们共同的生活空间,规则的制定,也应该有市民的智慧和经验融入其中。

如果你对三亚摩托车限行有自己的观点,现在正是表达的好时机。你的建议,或许能影响未来的交通管理方式,也可能让我们的出行环境更好。欢迎分享你的看法,与更多人交流讨论。

三亚市局征求意见:燃油摩托车等车辆限行通告发布-有驾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