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自动驾驶功能被指虚假宣传,多名车主起诉欺诈立案!

花5.6万买的“完全自动驾驶”,五年后竟成“鸡肋”? 七名车主把特斯拉告了

特斯拉自动驾驶功能被指虚假宣传,多名车主起诉欺诈立案!-有驾

花数万元购买特斯拉FSD功能,等来的不是“完全自动驾驶”,而是名称变更和硬件限制下的功能缩水。 七名中国车主决定不再沉默。

2025年8月,七名特斯拉车主起诉特斯拉涉嫌欺诈的案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这些车主在2019年至2020年间花费5.6万元购买了FSD(完全自动驾驶能力)功能,五年后发现他们的车辆可能因硬件限制永远无法实现宣传中的“完全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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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之引人关注,在于它直指特斯拉FSD功能的名不副实问题。 车主们要求特斯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即退还购买FSD功能的费用,并支付售价三倍的赔偿金。

01 名不副实的FSD:五年等待只等来“辅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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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车主路飞(化名)2019年8月购买了一辆配备HW3.0硬件的特斯拉电动车。 作为特斯拉粉丝,他对马斯克承诺的“两三年内实现完全自动驾驶”深信不疑。

2020年6月,他在特斯拉线下门店支付了5.6万元购买FSD功能。 销售当时告诉他“内部消息马上要涨价”,促使他提前做出了购买决定。 果然,FSD后来涨价至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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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五年多过去,路飞的FSD功能仅能实现高速公路上自动跟车变道。 他告诉记者:“当初宣传的露天停车场自动召唤车辆等功能没有成功实现过,完全自动驾驶更是迟迟没有兑现。 ”

2025年2月25日,特斯拉将FSD功能名称从“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调整为“FSD智能辅助驾驶”。 更名后,特斯拉官方客服确认,当前功能只适配搭载了HW4.0的部分车型,配备HW3.0的车辆暂时不在推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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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硬件限制成争议焦点,车主退款无门

案件中的车主们均购买了配备HW3.0硬件的特斯拉车辆。 2024年第三季度,马斯克在财务报告会议中首次承认HW3硬件可能无法支持完全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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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刘旻于2020年5月以5.6万元的价格购入了FSD功能。 今年2月,部分国内车主收到特斯拉城市道路自动辅助驾驶功能的推送,刘旻发现该功能只适配搭载了HW4.0的车型,他的HW3.0车辆不在推送范围内。

感到受骗的车主们开始寻求退款。 路飞在特斯拉App上向客服申请退费,得到的回复是:“智能辅助驾驶购买以后无法退款。 ”刘旻联系特斯拉申请退款,也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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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名称变更背后的合规调整

2025年3月25日,特斯拉FSD功能再次更名,从“FSD智能辅助驾驶”变为“智能辅助驾驶”。 特斯拉中国客服表示,更名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国市场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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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命名及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可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的用语。

特斯拉在回应中强调,此次改名不涉及车主已购功能的改变,售价与更名前保持一致,仍为6.4万元。 车主们认为,他们当初支付高价购买的是“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而非普通的“智能辅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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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指出:“目前国内还未有能够实现完全自动驾驶的产品,而‘FSD’中文直译为‘完全自动驾驶能力’,特斯拉将其使用在国内辅助驾驶功能的名称中,涉嫌违反广告法对于宣传真实合法的相关规定。 ”

04 法律视角:特斯拉是否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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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律师王有银表示,特斯拉在销售过程中通过官网、线下门店等渠道承诺FSD功能“无需人工干预”,实际交付的仅为L2级辅助驾驶系统。

王有银认为,特斯拉更名后未主动告知消费者功能降级事实,也未建立已购车主的费用退还或硬件升级补偿机制,其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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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上构成欺诈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因果关系。 如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信息,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购买决定。

有人以“老婆饼里也没有老婆”来类比,认为车主是过度维权。 法律专家指出这一类比并不恰当:“老婆饼”是约定俗成的食品名称,消费者不会真的认为饼里含有“老婆”;而“完全自动驾驶”是对汽车具体功能的技术性描述,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有直接影响。

05 类似案件与行业影响

2025年4月,一起类似案件曾在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开庭后休庭,目前仍无进展。 这表明特斯拉FSD功能纠纷并非个案。

律师王德悦分析,此次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特斯拉FSD功能所宣传的“完全自动驾驶”与其实际功能之间存在显著差距。 消费者为尚未实现的功能支付了高昂费用,而企业则以“技术迭代”为借口拒绝退款,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王德悦建议,在当前法规对自动驾驶功能宣传缺乏明确标准的情况下,车主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违约,而非直接定性为欺诈,可能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特斯拉FSD功能以“预付费+功能迭代交付”模式在中国区运营。 这种销售模式让消费者为未来可能实现的功能提前付费,一旦功能无法实现或大幅缩水,消费者维权面临举证困难、成本高昂等现实障碍。

06 自动驾驶行业的普遍问题

特斯拉并非唯一面临此类问题的企业。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多家车企在宣传辅助驾驶功能时存在过度承诺现象。

目前,特斯拉FSD在实际应用中仅支持L2级辅助驾驶。 这与“完全自动驾驶”的承诺存在差距。

业内专家指出,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尚未达到完全无需人工干预的水平。 即便最先进的系统,也要求驾驶员全程保持注意力,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权。

特斯拉案例反映出整个行业需要更谨慎地进行功能宣传和命名。 企业应明确标注辅助驾驶等级(L2、L3等),清晰告知功能边界和驾驶员责任,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随着更多车主加入诉讼行列,此案结果可能对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营销方式产生深远影响,促使企业更负责任地进行功能宣传和消费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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