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个事儿,李女士去年11月在蔚来海雅缤纷城店花了24.5万元买了一辆ET5T,原本以为是开始方便出行,结果半年不到就出了大问题。车开了才六千多公里,却已经进厂修了九次。
她说这辆车是展车。提车第二周上高速,速度在95公里以上时方向盘就开始异常抖动,抖得能传到手上,让人坐在车里很没底。她把情况反映给销售,销售让她报维保,还建议买一个约一千多元的蔚来服务包,说可以无限次维保并能上门取车,她就买了。
把车送到蔚来维修中心后,结果只是做了清洗和充电就把车还回来了。维修人员还说她不在现场,所以没有试车,新车一般不会有问题,这种说法让她觉得被敷衍。维修交付表上还有“车辆功能完好 无安全隐患”这样的描述。
不久又出现刹车异响。她换了一家维修中心检查,发现动平衡数据有偏差但在国家标准内,还在一个轮毂上发现了小鼓包。她平时就是上下班市区用车,也没发生过事故,所以对轮毂鼓包很疑惑,要求换车或做全面检查,但蔚来方面一直拖着,没给明确答复。
之后车又陆续出现车内电流异响、辅助驾驶失灵、倒车雷达延时等问题。她的感受是,差不多平均每半个月就冒出一个新故障。有时启动会有奇怪电流声,有时辅助驾驶突然失灵,差点造成追尾,倒车雷达延时让停车很头疼。每次去维修中心,检查结果都是“没什么大问题”,这让她根本不放心。
到了今年5月6日,李女士准备去上班时,车子突然发生紧急刹停,动力系统故障灯亮了。这件事把她吓坏了,现在她实在不敢再开这辆车了。她的诉求很明确,就是退车。
蔚来深圳品牌部表示,已于5月12日与消费者沟通,并向负责跟进的部门了解情况。李女士说,12日晚蔚来给出的方案是替她支付今年的保险,并把这台车去换电站换一块电池。她拒绝了,态度是要退车,蔚来称需要两个工作日再给出解决方案。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的郑丹荣律师把法律依据也说清了。他说李女士可以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常说的“汽车三包”)和《民法典》,要求销售者承担退车退款责任。核心在于,半年内维修次数远超法定标准,且出现了紧急刹停并点亮动力系统故障灯,可能构成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使车辆不能实现安全出行的合同目的。
律师还具体提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说,在三包期内,若车辆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李女士这辆车半年内维修了9次,若鉴定确认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她就有权要求换车或退车。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看故障频次、维修时长、安全隐患、鉴定结果和消费者合理期待等,来判断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短期内多次出现转向或制动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法院也可能支持退车。
事情的来源是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