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买豪车后竟被4S店偷换发动机,法院判决让人心寒!
2015年3月12日,许先生在生意顺利之际,决定购入一辆高档玛莎拉蒂,花费近百万。
这辆车登记在公司名下,许先生日常在无锡工作,偶尔去苏州的4S店做保养。
为了安心,他还额外花费三四万购买了两年的延保,认为这样可以更省心。
然而,这份安心仅维持了四年。
2019年5月21日,许先生的玛莎拉蒂突然抛锚,送到苏州4S店后,维修人员告知他发动机报废,保证更换的是全新原装进口件。
许先生虽然对汽车知识不够了解,但在大店的承诺下,他选择相信。
然而,六年过去了,2025年6月,年检时却发现车辆的发动机号与档案不符,真实情况才逐渐浮出水面。
许先生在多方查证后发现,4S店更换的实际上是一台旧发动机,来自一辆展车的拆件。
愤怒的许先生于2025年7月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发动机款27.5万元,并索赔三倍赔偿82.7万元。
法庭审理后,虽然认定4S店存在欺诈行为,判决其返还21万余元及赔偿10万元,但却驳回了三倍赔偿请求,理由是许先生登记在公司名下,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定义。
这让许先生感到非常不公。
法院的判决引发了对“消费者”身份认定的讨论,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只有“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个人才能被视为消费者。
许先生虽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为消费者,因此无法享受额外的法律保护。
随着案件的深入,许先生的律师准备了更多证据,尝试在二审中推翻原判,证明他在这个交易中实际上是以个人身份进行了消费。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购车时如果将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可能在维权时面临身份问题,普通消费者在法律保护下的权益可能受到影响。
法律的滞后性让许多人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不公,未来的维权之路依然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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