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沧融媒)
您好!
2026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始。随着天气逐渐转凉,昼短夜长,雨雾天气增多,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我们特别就“不驾乘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向您发出郑重提醒与倡议,请您务必认真阅读、积极配合。
一、什么是非标三、四轮电动车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通常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能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包括部分所谓“老年代步车”“电动代步车”“观光车”等。这类车辆看似方便,实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
二、驾乘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严重危害
安全性能差极易发生事故
这类车辆大多未经严格安全技术检验,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质量难以保证,车身结构简单,缺乏防撞保护,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无牌无证无保险事故赔偿难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往往无力承担高额医疗和赔偿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
违法载人风险叠加
部分家长使用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甚至一车搭载多名学生,超员、超载现象突出,车辆稳定性差,遇紧急情况极易失控。
驾驶人缺乏专业培训
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大部分为中老年人,不少驾驶人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多发,严重威胁学生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因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不能依法登记上牌,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驶。请家长朋友们不要购买、不要驾驶、不要乘坐、不要租用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更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
四、家校携手,共护学生平安
1.坚决做到“不驾乘”,请您本人并叮嘱家中老人,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孩子。已购买此类车辆的,建议尽快淘汰或置换为合规交通工具。
2.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规校车或使用合法登记的机动车接送孩子。骑行合标电动自行车接送时,请家长和孩子都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接送时,请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3. 请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及其他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若您委托他人接送,请务必确认车辆和驾驶人合法合规,并做好交接确认。
4.请遵守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接送学生时即停即走,不逆行、不随意调头、不堵塞校门。遇雨雾天气,请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积极监督举报。 如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或其他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122)或交通运输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学生出行安全。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石。一次侥幸,可能换来无法挽回的伤痛;一份坚持,才能守护孩子平安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自身做起,拒绝驾乘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文明出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阖家幸福,出行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