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英文版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轻型汽车

ChinaAutoRegs|GB/T英文版翻译 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 方法 第 1 部分:轻型汽车

In-vehicle traction battery dura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 1:Light-duty vehicles

GB/T英文版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轻型汽车-有驾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SOCE 精度验证试验 4

6 虚拟里程精度验证试验 5

7 在用车符合性 6

附录 A (规范性) 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老化衰减方法 13

附录 B (规范性) OBD 接口传输数据清单 15

附录 C (规范性) 车辆系族定义 16

附录 D (规范性) 试验过程中的参数 17

附录 E (资料性) 车辆调查清单 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轻型汽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汽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M2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 500 kg

的M1类车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 18386.1—2021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3—2021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SAE J1979—3 电子/电气诊断测试模式:使用UDS协议的零排放汽车动力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GB/T 19753—2021、GB/T 19596、GB/T 18386.1—2021及GB/T 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用电池能量 usable battery energy;UBE

在续驶里程试验中,从试验开始到试验结束时,由电池供应的能量。

3.2

认证可用电池能量 certified usable battery energy;UBEcertified

依据 GB/T 18386.1 和 GB/T 19753 测试方法,在型式认证过程中获得的电能变化量。

3.3

测量可用电池能量 measured usable battery energy;UBEmeasured

依据 GB/T 18386.1 和 GB/T 19753 测试方法,在车辆当前节点测量获得的电能变化量。

3.4

认证续驶里程 certified battery electric range;BERcertified

依据GB/T 18386.1和GB/T 19753测试方法,确定的续驶里程型式认证值。

3.5

测量续驶里程 measured battery electric range;BERmeasured

3.6

电池可用能量状态 state of certified energy;SOCE

在车辆寿命周期的特定里程节点测量的车载动力电池可用能量的状态,是相对于型式认证可用电池

能量的百分比。

3.7

可用续驶里程状态 state of certified range;SOCR

在车辆寿命周期的特定里程节点测量的车辆续驶里程的状态,是相对于型式认证续驶里程的百分比。

3.8

车载电池可用能量状态 on-board SOCE;SOCEread

使用OBD通用工具或远程传输方式从车辆上获取的SOCE值。

3.9

测量电池可用能量状态 measured SOCE;SOCEmeasured

测量的可用电能变化量除以型式认证可用电能变化量。

3.10

最低性能要求 minimu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MPR

在车辆寿命周期内特定年限或里程节点的电池最低耐久性能。

3.11

SOCR 监测器/SOCE 监测器 SOCR monitor/SOCE monitor

一种安装在车辆上的装置,通过计算从车辆系统收集的数据,持续估算车辆可用续驶里程和电池可 用电量状态。

3.12

能量释放总量 energy throughput

在车辆寿命周期内,电池累积释放的能量总量。

3.13

用于非牵引目的总放电量 total discharge energy for non-traction purposes

指为支持N1类车的特定使用情况而从电池中放出用于牵引以外目的的能量总量,不包括车内空调/ 加热或M1、M2中已有的其他用途。

3.14

虚拟里程 virtual distance;dvirt

车辆用于V2X或非牵引目的放电量对应的等效里程。

3.15

车载虚拟里程 virtual distance;dvirt,on-board

车辆系统中显示的用于V2X或非牵引目的放电量对应的等效里程。

3.16

测量虚拟里程 virtual distance;dvirt,measured

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得到的车辆用于V2X或非牵引目的放电量对应的等效里程。

3.17

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 vehicle to x;V2X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通过充放电装置与电网或负荷相连,作为储能单元参与供电的运行方式。 注:电网或负荷包括公共电网、楼宇供配电系统、住宅供电能系统、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用电负荷等。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车辆上应安装符合 GB 18352.6—2016(或其他适用版本)有关诊断接口。

4.1.2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OVC—HEV)应符合 SAE J1979 或 SAE J1979—2 的相关要求。纯电 动汽车(BEV)应符合 SAE J1979—3 的相关要求。

4.1.3 车辆应安装具备 SOCE 和 SOCR 监测功能的监测器,并在全寿命周期内持续监测和更新 SOCE、SOCR 和附录 B 中的其他数据。

4.1.4 SOCE 和 SOCR 应按照百分数的方式表示,范围为 0—100%,分辨率为 0.1%。

4.1.5 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通过 OBD 端口提供最新的车载 SOCR 和 SOCE 数值,也可通过远程 传输(OTA)提供。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应向用户至少提供一种简单的方法以获得 SOCE 的数值, 确保用户获得的数值与主管机构保持一致。例如:

——仪表盘指示;

——车载信息娱乐系统;

——远程访问(例如,通过手机应用程序)。

4.1.6 在车辆十年或 200000 km 全寿命周期内,车载动力电池应满足 4.2 及 4.3 的要求。

4.2 精度要求

4.2.1 对于 SOCE 精度,SOCEread 与 SOCEmeasured 的差值不超过 5%。

4.2.2 对于虚拟里程精度,车载虚拟里程与测量虚拟里程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3%。

4.3 最低性能要求

电池耐久性要求按照最低性能要求(MPR)来定义。对于OVC—HEV和BEV的车辆应满足表1规定的最 低性能要求。针对换电式纯电动汽车,使用时间和累计里程以电池生产日期和电池累计使用里程计算。

表 1 电池耐久性最低性能要求

车辆类型 使用时间/累计里程 基于电池电量(SOCE)的

最低性能(MPR)OVC-HEV 基于电池电量(SOCE)的

最低性能(MPR)BEV

M1、M2

五年/100000 km(以 先到者为准)

82%

82%

五年/100000 km 到八

年/160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

75%

75%

八年/160000 km 到十

年/200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

70%

70%

N1 五年/100000 km(以先

到者为准) 80% 80%

五年/100000 km 到八

年/160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

70%

70%

八年/160000 km 到十

年/200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

65%

65%

对于具备 V2X 功能的车辆或用于非牵引目的的 N1 类车(比如冷藏车),在电池耐久性最低性能验

证时,车辆累计里程为行驶里程与虚拟里程之和,其中虚拟里程按公式(1)计算:

式中:

dvirt——在 V2X 期间的等效虚拟里程,单位为千米(km); EV2X——在 V2X 期间的总放电能量,单位为瓦时(Wh); ECcertified——型式认证能量消耗量,单位为瓦时每千米(Wh/km)。

5 SOCE 精度验证试验

5.1 试验车辆

试验车辆的磨合里程应不低于300 km且不超过5000 km(可采用企业推荐方式)。磨合完成后,试 验车辆的SOCEread应不低于99%,可根据生产企业要求进行车辆预处理。

纯电动汽车可选择进行GB/T 18386.1认证试验的车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选择进行GB/T 19753认证试验的车辆。

其他车辆要求应符合GB/T 18386.1和GB/T 19753的规定。

5.2 试验流程

5.2.1 总体要求

5.2.1.1 对于纯电动汽车,依据 GB/T 18386.1 获得续驶里程(BER)和可用电池能量(UBE),其中 UBE 为 GB/T 18386.1—2021 中 7.3.1 和 7.3.2 节所述的电能变化量,按照附录 D 计算。

5.2.1.2 对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据 GB/T 19753 获得 BER 和 UBE,其中 BER 为等效全电里 程,UBE 按照附录 D 计算。

5.2.2 初始试验

按照5.2.1的要求进行试验,获得车辆的UBE和BER结果,或者由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提供 产品认证时的测试结果并提供试验报告。

5.2.3 验证试验

按照附录A进行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老化衰减测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按照5.2.1的要求进行 可用电池能量(UBE)试验,得到对应耐久里程的UBEmeasured,同时记录相应的SOCEread。

对于纯电动汽车:

——SOCEread 不大于 98%且车辆累积行驶里程不低于 20000 km;

——车辆累积行驶里程达到 50000 km。 对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SOCEread 不大于 98%且车辆累积行驶里程不低于 15000 km;

——车辆累积行驶里程达到 30000 km。

5.3 结果计算

SOCEmeasured通过测量可用电池能量除以认证可用电池能量获得,以百分比表示。SOCEmeasured按公式(2) 计算:

式中: SOCEmeasured——测量电池可用能量状态,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UBEmeasured——测量可用电池能量,四舍五入取整,单位为瓦时(Wh); UBEcertified——认证可用电池能量,四舍五入取整,单位为瓦时(Wh); 如果 UBEmeasured 高于 UBEcertified,则 SOCEmeasured 应为 100%。

SOCRmeasured通过测量续驶里程除以认证续驶里程获得,以百分比表示。SOCRmeasured按公式(3)计算。

式中: SOCRmeasured——测量可用续驶里程状态,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BERmeasured——测量续驶里程,四舍五入取整,单位为千米(km); BERcertified——认证续驶里程,四舍五入取整,单位为千米(km); 如果 BERmeasured 高于 BERcertified,则 SOCRmeasured 应为 100%。

5.4 判定方法

在对应里程节点的第一次UBE测试后,若测试结果满足显示值SOCEread(测试结束后)与测量值 SOCEmeasured的差值不超过5%,则该测试车型通过精度验证。否则,应进行第二次UBE测试。

第二次UBE测试结束后,计算两次测试结果和车载显示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如果算术平均结果满足 显示值SOCEread与测量值SOCEmeasured的差值不超过5%,则该测试车型通过精度验证。否则,应进行第三次UBE 测试。

第三次UBE测试结束后,计算三次测试结果和车载显示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三次的算术平均结 果满足显示值SOCEread与测量值SOCEmeasured的差值不超过5%,则该测试车型通过精度验证。否则,不通过。

6 虚拟里程精度验证试验

6.1 总体要求

6.1.1 当生产企业要求使用虚拟里程时,才需要对报告的虚拟里程进行验证。

6.1.2 为验证车辆系统中虚拟里程的准确性,应对在 V2X 或非牵引用途(如适用)下的车辆进行测试, 以验证车辆系统中给出的虚拟里程是否准确。检测项目应包括所有 V2X 功能项,比如 V2G、V2H、V2V 和 V2L。测量中,记录使用过程中用于非牵引目的总放电量总放电量,用以计算测量虚拟里程。

6.2 试验方法

6.2.1 试验室温度应设置为 23 ℃,允许偏差为±5 ℃。

6.2.2 试验前,车辆的 SOC 不低于 95%。

6.2.3 试验中仅开启单一 V2X 功能,对外放电功率设置为最大放电功率,持续放电 2 h 后停止(或放 电至截止电压),并记录 V2X 期间的放电量。

6.2.4 验证流程和输出结果

应执行以下步骤,以确定必要的验证结果。

表 2 虚拟里程验证流程和输出结果

步骤 输入 描述 输出 单位

1

- 试验开始前读取附录B中要求的 车载初始虚拟里程值

dvirt,on-board,init

km

2

- 读取附录B中要求的 车型认证能量消耗量

ECCertified

Wh/km

3 - 执行V2X试验并测量放电量 EV2X,measured Wh

4

- 试验结束后读取附录B中要求的 车载最终虚拟里程值

dvirt,on-board,final

km

5 dvirt,on-board,init dvirt,on-board,final 计算车载虚拟里程变化量: Δdvirt,on-board =dvirt,on-board,final-dvirt,on-board,init

Δdvirt,on-board

km

6 ECCertified EV2X,measured 计算测量的虚拟里程: Δdvirt,measured =EV2X,measured/ECCertified

Δdvirt,measured

km

7 Δdvirt,on-boardΔ dvirt,measured 计算虚拟里程精度

|Δdvirt,on-board-Δdvirt,measured|*100/Δdvirt,measured

%

6.3 判定方法

6.3.1 在第一次测试结束后,若车载虚拟里程与测量虚拟里程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3%,则该测试车型通 过。否则,企业可进行修正,并进行第二次验证。

6.3.2 第二次测试结束后,计算两次相对偏差的算术平均值,若结果不超过 3%,则该测试车型通过精 度验证。否则,企业可进行修正,并进行第三次测试。

6.3.3 第三次测试结束后,计算三次相对偏差的算术平均值,如果结果不超过 3%,则该测试车型通过 精度验证。否则,不通过。

7 在用车符合性

7.1 生产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电池健康度精度、虚拟里程精度和电池耐久性满足在用车符合性要求。

7.2 按照附录 C 的要求区分车辆系族,分为监测器系族、虚拟里程系族、电池耐久性系族。

7.3 SOCE 精度验证 7.3.1 验证频率

7.3.1.1 汽车生产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用车符合性自查,直到各监测器系族的最后一辆车售出 后达到 5 年、8 年、10 年,如 4.2.1 所定义,并将验证结果上报主管机构。主管机构可基于风险评估的 频率和量级,自行验证在用车符合性的 SOCE 精度要求部分,或要求生产企业提供更多信息。

7.3.1.2 如果在上一年度中,市场上销售的同一监测器系族的年度销量低于 5000 辆,则不强制要求进 行精度验证。若主管机构要求,仍需要对监测器系族进行精度验证试验。

7.3.2 验证程序

7.3.2.1 在 SOCE 精度验证时,测量续驶里程和可用电池能量,并在验证试验之前,收集监测器显示的 SOCEread。在验证试验完成之后,再次收集 SOCEread,其中试验前的 SOCEread 作为记录,试验后的 SOCEread 用于计算。

7.3.2.2 结果计算采用 5.3 中的计算方法。

7.3.3 车辆样品通过/未通过判定的统计方法

从同一监测器系族的车辆中选取适当数量的车辆(至少3辆,但不超过16辆),用于在用车辆调查

(见附件E)之后的试验。车辆调查信息用于确定车辆正常使用和维护。公式(4)~(6)用于判断SOCE 的精度。

SOCE精度判定见公式(4):

式中: SOCEread,i——车辆i的SOCE显示值; SOCEmeasured,i——车辆i的SOCE测量值;

xi——车辆i的显示值SOCEread,i与测量值SOCEmeasured,i的差值。 平均值Xtests和标准偏差s按公式(5)和公式(6)计算:

式中: N——从同一监测器系族中选取的车辆数。 对于N个试验,其中3≤N≤16,系数A为5:

——如果Xtests≤A-(tP1,N+tP2,N)×s,则系族通过;

——如果Xtests>A+(tF1,N+tF2)×s,则系族未通过;

——如果有以下情况,则再增加一辆车:

A-(tP1,N+tP2,N)×s<Xtests≤A+(tF1,N+tF2)×s 其中参数tP1,N、tP2,N、tF1,N和tF2取自表3。

表 3 样本量的通过/未通过判断标准

7.3.4 SOCE 监测精度修正

样本未通过后,生产企业应在主管机构同意后,采取适当措施,通过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监测系统, 包括相关传感器或对监测器系族的所有相关车辆通过软件修正。

对于未通过的情况,必须作出纠正直至通过,才能继续进行电池耐久性要求的试验。

7.4 电池耐久性验证

7.4.1 生产企业应随机抽取年限在5年(±0.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100000 km(±2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的车辆,原则上抽取数量不少于500辆。若其中不低于90%的车辆的SOCEread值满足表1所规定的 最低性能要求,则视为通过。

7.4.2 生产企业应随机抽取年限在8年(±0.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160000 km(±2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的车辆,原则上抽取数量不少于500辆。若其中不低于90%的车辆的SOCEread值满足表1所规定的 最低性能要求,则视为通过。

7.4.3 生产企业应随机抽取年限在10年(±0.5年)或行驶里程达到200000 km(±2000 km)(以先到 者为准)的车辆,原则上抽取数量不少于500辆。若其中不低于90%的车辆的SOCEread值满足表1所规定的 最低性能要求,则视为通过。

7.4.4 验证频率

7.4.4.1 生产企业应每年从不同地区随机抽取充足的同一电池耐久性系族车辆样本,并进行数据收集。 主管机构可以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来确定样本车辆的数量,但原则上应不少于500辆。

7.4.4.2 如果样本中的车辆数量低于500,则应生产企业的请求,经主管机构同意,可以从样本中最多 排除5%的车辆,并向主管机构提供排除各车辆的信息和原因。

7.4.5 电池耐久性验证结果判断

7.4.5.1 如果样本中大于等于90%的车辆SOCEread高于MPR,则满足在用车符合性要求。

7.4.5.2 如果样本中小于90%的车辆SOCEread高于MPR,则不满足在用车符合性要求。

7.4.6 电池耐久性修正

如果不满足电池耐久性在用车符合性要求,由主管机构同意,生产企业采取纠正措施,使整个系族 或系族中受影响的部分满足要求。

7.5 虚拟里程验证

7.5.1 验证程序

验证程序按照6.1执行。

7.5.2 虚拟里程验证通过或未通过判定方法

选取一至三辆用于V2X或非牵引目的的车辆,按照6.1要求进行验证。当第一辆车车载虚拟里程变化 量Δdvirt,on-board与测量虚拟里程Δdvirt,measured的相对偏差不超过3%,则判定通过,否则追加一辆车并进行测 试,若测试结果不过超3%,则通过,否则再追加一辆车并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不过超3%,则通过,否 则不通过。

7.5.3 虚拟里程修正

如果虚拟里程验证未通过,则意味着样品车系的虚拟里程计算器(或算法)不能准确报告系统的虚 拟里程,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机构许可的前提下,根据7.5.2中的偏差要求对样车采取相应措施,对 车辆系统中的虚拟里程进行纠正,并重复电池耐久性验证以确认是否通过。还应当在主管机构的许可下 采取纠正措施,以纠正所有受影响的车辆以及未来生产车辆的虚拟里程计算系统。

7.6 精度要求验证和电池耐久性要求验证的流程图

SOCE精度在用车符合性验证流程见图1,电池耐久性在用车符合性验证流程见图2,虚拟里程精度在 用车符合性验证流程见图3。

图 1 SOCE 精度要求验证流程图

图 2 电池耐久性验证流程图

此批产品合格

此批产品不合格

图 3 虚拟里程精度验证流程图

附 录 A

(规范性) 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老化衰减方法

A.1 概述

本附录规定了为验证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SOCE精度进行的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老化衰减试验 方法。

A.2 试验规程

A.2.1 试验车辆

车辆应处于良好的机械状态,车载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系统等应是新的。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能更换包括电池和驱动电机系统等影响电池耐久性能的软硬件。 其他方面应符合5.1的要求。

A.2.2 运行循环

试验车辆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工况采用GB/T 18352.6—2016附录GC的标准道 路循环(SRC)。标准道路循环(SRC)由7个运行循环组成,每个循环的行驶里程为6 km。试验标准道 路循环见图A.1。

图 A.1 标准道路循环(SRC)

A.2.3 环境要求

试验温度包括高温、低温和常规温度,温度要求如下:

高温温度不低于30 ℃,推荐采用GB/T 18386.1—2021中B.2.2的环境条件; 低温温度不高于-7 ℃,推荐采用GB/T 18386.1—2021中A.2.2的环境条件;

常规温度是-7 ℃—30 ℃的温度区间,推荐采用GB/T 18386.1—2021中4.1的环境条件。

每10000 km里程累积过程中,在高温环境下的累计里程占比不低于20%,在低温环境下的累计里程 占比不低于10%。推荐按照低温、高温和常温的顺序进行测试。

A.2.4 充电要求

对于BEV车辆,在车辆不能跟上SRC曲线后停止试验,并在结束后的12小时内进行充电。 对于OVC—HEV车辆,若发动机在SRC的第4到第6个运行循环段内启动发动机,应将车速平稳减速到

97 km/h,并按照97 km/h车速巡航至减速时刻。若在修正到97 km/h车速巡航期间发动机停止工作,可 继续进行试验,否则,应停止试验,并在结束后的12小时内进行充电。

充电方式采用直流和交流充电,每10000 km里程累积过程中,直流充电累积里程占比不低于90%(无 直流充电配置车型选用交流充电),并记录充电方式和累计里程。

A.2.5 维护和调整

试验车辆的维护、调整和操控应按生产企业推荐的要求进行。

附 录 B

(规范性)

OBD 接口传输数据清单

B.1 OBD 接口传输数据

车载OBD接口传输数据中至少应包含表B.1中内容。

表 B.1 传输数据和要求

传输数据内容 单位/格式

车载SOCE值 %

车载SOCR值 %

行驶里程 km

电池累计使用里程(适用换电车型) km

车辆的生产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电池生产日期(适用换电车型) 20xx年xx月xx日

上次充电使SOC的变化值超过50%至今的时刻 天

在动力系统激活期间、充电期间和车辆非使用(即非推进系统 激活、非充电)期间(如果支持),电池包全寿命周期的平均温 度

能量释放总量 kWh

如果生产企业应用虚拟里程选项,除包含表B.1中内容外还应包含表B.2中内容。

表 B.2 具有虚拟里程车型的传输数据和要求

传输数据内容 单位/格式

总距离(里程表显示的行驶里程与虚拟里程之和,如果是换电 车型,总里程是电池累计里程和虚拟里程之和) km

虚拟里程(如果是换电车型,虚拟里程为电池包累积虚拟里程 ) km

车型认证能量消耗量 Wh/km

在V2X期间的总放电能量 kWh

非牵引用途的总放电能量 kWh

针对换电式纯电动汽车,行驶里程、虚拟里程、总距离、在V2X期间的总放电能量、非牵引用途的 总放电能量应为电池累计计算值。

附录C

(规范性) 车辆系族定义

C.1 监测器系族和电池耐久性系族参数

应按照同一系族中车辆的基本设计参数相同来定义监测器系族、虚拟里程系族和电池耐久性系族。

C.2 监测器系族

至少保证以下方面相同的车辆为同一监测器系族车型。 1)用于估算车上SOCR和SOCE的算法;

2)传感器配置(用于确定SOCR和SOCE估算值的传感器)

——厂家保持一致;

——型号保持一致;

——精度保持一致。 3)对监测器精度有显著影响的电池单体特征;

4)车辆类型(BEV或OVC—HEV)。

C.3 虚拟里程系族

至少保证以下方面相同的车辆为同一虚拟里程精度系族车型。 1)用于计算虚拟里程的算法;

2)传感器配置(用于确定虚拟里程的传感器)

——厂家保持一致;

——型号保持一致;

——精度保持一致。 3)对虚拟里程精度有显著影响的电池单体特征;

4)车辆类型(BEV或OVC—HEV)。

C.4 电池耐久性系族

至少保证以下方面相同的车辆为同一电池耐久性系族车型。 1)电机类型与数量,包括净功率、结构类型(异步/同步等),以及其他对电池耐久性的影响不可

忽略的特征; 2)电池类型(尺寸、单体类型,包括形式与化学特征、容量(安时)、标称电压、额定功率);

3)电池管理系统(BMS)(关于电池耐久性监测与估算);

4)电池的被动与主动热管理;

5)电机和电池之间、在充电插座和电池之间的电能转换器类型,以及其他对电池耐久性的影响不 可忽略的特征;

6)所有影响电池耐久性的部件的运行策略;

7)声明最大充电功率。

附录D

(规范性) 试验过程中的参数

D.1 概述

在进行 5.3 的 SOCEmeasured 计算中,需要用到可用电池能量(UBE)和续驶里程(对于 BEV 车辆,为 BER;对于 OVC—HEV 车辆,为 EAER)的测量值和认证值。测量值和认证值按照如下格式表示:

UBEmeasured 和 UBEcertified; BERmeasured 和 BERcertified。

对于 BEV 车辆,以上参数是在 CLTC—P 循环下测量获得,通过本附录的第 2 节获得,对于 OVC-HEV 车辆,以上参数是在 WLTC 循环下测量获得,通过本附录的第 3 节获得。

在本附录中,对于 BEV 车辆,所述电池不仅包括用于驱动的 REESS,还包括其他 REESS。

D.2 纯电动汽车的参数 D.2.1 可用电池能量

D.2.1.1 UBE 测量值

表 D.1 UBE 测量值

参数 解释说明

UBEmeasured 基于缩短法 基于常规工况法

为 GB/T 18386.1—2021 中 7.3.2 中试验前后

REESS 的电能变化量 为 GB/T 18386.1—2021 中 7.3.1 中试验前后 REESS 的

电能变化量

UBEmeasured 的值应进行四舍五入

D.2.1.2 UBE 认证值

表 D.2 UBE 认证值

表D.2(续)

参数 解释说明

UBEcertfied UBEcertfied 应进行四舍五入:

——如果单位为 Wh,则四舍五入取整数;

——如果单位为 kWh,则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如果采用内插法,则应通过以下选择来确定 UBEcertified:

——车辆 H 和车辆 L 中的最大 UBEmeasured。

D.2.2 续驶里程

D.2.2.1 BER 测量值

表 D.3 BER 测量值

参数 解释说明

BERmeasured 基于缩短法 基于常规工况法

根据 GB/T 18386.1—2021 中 7.3.2 计算获得的 续驶里程的值(BER)根据 GB/T 18386.1—2021 中 7.3.1 计算获得的续驶里 程的值(BER)

BERmeasured 为四舍五入的整数

D.2.2.2 BER 认证值

表 D.4 BER 认证值

参数 解释说明

BERcertified 基于缩短法 基于常规工况法

根据 GB/T 18386.1—2021 中 7.4 确定的续驶里 程的值(BER) 根据 GB/T 18386.1—2021 中 7.4 确定的续驶里 程的值(BER)

BERcertified 为四舍五入的整数

D.3 OVC—HEV 车辆的参数 D.3.1 可用电池能量

D.3.1.1 UBE 测量值

表 D.5 UBE 测量值

参数 解释说明

UBEmeasured UBEmeasured 根据以下公式获得:

UBEmeasured=UBEmeasured,(n+1)c-(ΔEREESS,(n+1)c,end -ΔEREESS,(n+1)c,ave)

式中:

UBEmeasured,(n+1)c——确认循环结束后测得的可用电池能量,单位为瓦时(Wh); ΔEREESS,(n+1)c,end——确认循环的能量变化量,单位为瓦时(Wh); ΔEREESS,(n+1)c,ave——确认循环的平均能量变化量,单位为瓦时(Wh);

(n+1)c——GB/T 19753—2021 第 6.2.2.4 节定义的确认循环。

表D.5(续)

参数 解释说明

式中:

ΔEREESS,i——第 i 个电池的测量电能变化量,单位为瓦时(Wh); i——相关电池编号;

n——电池的总数。

式中:

UREESS,i(t)——第 i 个电池电压,单位为伏特(V); IREESS,i(t)——第 i 个电池的电流,单位为安培(A);

t0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开始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tend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中确认循环结束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1 ——从 Ws 到 Wh 的换算系数。

式中:

UREESS,i(t)——第 i 个电池的电压,单位为伏特(V); IREESS,i(t)——第 i 个电池的电流,单位为安培(A);

tstart,(n+1)c——电量消耗试验的确认循环开始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tend,(n+1)c——电量消耗试验的确认循环结束时的时间,单

式中:

UREESS,i(t)——第 i 个电池的电压,单位为伏特(V); IREESS,i(t)——第 i 个电池的电流,单位为安培(A);

tstart,(n+1)c——电量消耗试验的确认循环开始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tend,(n+1)c——电量消耗试验的确认循环结束时的时间,单位为秒(s);

1 ——从 Ws 到 Wh 的换算系数。

3600

UBEmeasured 的值应为四舍五入结果

D.3.1.2 UBE 的认证值

表 D.6 UBE 认证值

参数 解释说明

UBEcertified 是在认证时,车辆调整后的可用电池能量(UBE)的测量值:

UBEcertfied=UBEmeasured×AFOVC—HEV

式中:

UBEmeasured——根据本附件第 3.1.1 款所述的测量的可用电池能量,单位为瓦时(Wh);

AFOVC-HEV——调整因子。

ECmeasured

AF =

OVC—HEV ECcertified

UBEcertified 式中:

ECmeasured——进行 GB/T 19753—2021 中 7.3 规定的型式认证试验时,按照 GB/T 19753—2021 的公式

(10)计算得到的基于从外部获取的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量消耗量,单位为瓦时每千米(Wh/km);

ECcertified——汽车生产企业按照 GB/T 19753—2021 中 7.1.2.1 的规定提供的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

量消耗量申报综合值,单位为瓦时每千米(Wh/km)。

UBEcertfied 值应为四舍五入结果:

——如果单位为 Wh,则最近的整数;

——如果单位为 kWh,则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如果采用内插法,则应通过以下选择来确定 UBEcertified:

——车辆 H、车辆 L 和(如果适用)车辆 M 中的最大 UBEmeasured。

D.3.2 续驶里程

D.3.2.1 续驶里程的测量值

表 D.7 续驶里程测量值

参数 解释说明

BERmeasured BERmeasured 为以下公式定义的实测等效全电里程:

FCCS − FCCS,avg

EAERmeasured = ( FC ) × RCDC

CS

式中:

FCCS,avg——根据 GB/T 19753—2021 的公式(15)计算获得的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燃料消耗量 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为升每百千米(L/100km);

FCCS——根据 GB/T 19753—2021 的公式(5)或公式(7)确定的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 消耗量,单位为升每百千米(L/100km);

RCDC——按照 GB/T 19753—2021 中 7.1.3.4 确定的电量消耗循环里程,单位为千米(km)。

BERmeasured 的值应四舍五入取整数。

D.3.2.2 续驶里程的认证值

表 D.8 续驶里程认证值

参数 解释说明

BERcertified 认证时,根据 GB/T 19753—2021 中的 7.1.3.2 确定的等效全电里程(ERER)

ERER 应四舍五入取整数。

附 录 E

(资料性) 车辆调查清单

E.1 要求

车辆调查清单用于所有被选择用于验证7.3、7.4和7.5在用车精度和性能要求试验的车辆。属于以 下排除标准的车辆,应从试验中去除,或根据如下所述程序重新选择车辆。

E.2 调查清单

表 E.1 车辆调查清单内容

基本信息

日期:

审查员姓名:

测试地点:

车辆信息

项目

X 为该条件车辆不 符合要求

√为检查并上报 项目 标记√为该 条件车辆符 合要求

牌照: √ √

车辆的年限和行驶距离(定义为在首次登记之后使用的时间和行驶距离) 低于 4.3 款要求。

x

车辆是 BEV 还是 OVC-HEV? 如果不是:不能选择车辆。

x

生产日期: √

VIN: √

排放等级: √

整车型号: √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

发动机功率(kW): √

电机型号: √

电机功率(kW): √

电动动力系统类型: √

能量容量和电池类型: √

变速箱类型(自动/手动): √

驱动轴(前驱/全驱/后驱): √

轮胎尺寸(如果不同,则前后分别标注): √

PHEV 的平均油耗: √

车辆是否召回过或维修?

如果是:哪一个?是否完成了正常维修? x √

注:在选择车辆之前已经完成维修。

车主调研

(仅询问车主主要问题,车主应不了解调研目的)

项目 X 为该条件车辆 不符合要求 √为检查并上报 项目 标记√为该条 件车辆符合要 求

车主姓名(仅提供给受信任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技术服务部门) √

联系人(地址/电话)(仅提供给受信任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技术服务部门 ) √

几手车或实际使用人个数? √

里程表是否正常工作?

注:如果不正常工作,不能选择车辆。 x

车辆使用场景:

展车 √

出租车 √

送货车 √

赛车 x

租赁车 √

是否超载运行?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发动机、电动机或车辆是否大修? √

是否擅自大修过发动机或车辆大修?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动力电池是否更换或维修?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用于试验,但应收集信息报告。 x

是否擅自调整或增加功率?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是否修改过排放后处理装置?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最常用的使用道路?

高速 √

乡村 √

城市 √

车辆是否根据生产企业的说明进行维护和使用?

注:如果不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是否有完整的检修与维修历史记录(包括返工)

注:如果不能提供完整文件,则不能选择车辆。

x

一般什么时候充电?

电池几乎为 0%电量时 √

50%时 √

电池几乎为满电时 √

平均一个月几次快充或超级快充? √

预估车辆在以下环境温度中使用时间的百分比是多少?

-7℃以下: √

-7℃和 35℃之间: √

大于 35℃: √

车辆检验和维护(请根据车辆类型选择相关条目,测试机构填写)

项目 X 为该条件车 辆不符合要 求

√为检查并 上报项目

BEV 相关

车辆最后一次充满电的时间?

如果车辆在过去一个月内没有充满电(通过附录B所述,从车辆上读取数据为证)

而试验者希望用此车辆来试验,则必须驾驶车辆至少50 km,使得车辆放电至少达 x √

到电池有效容量的50%,然后再进行一次完全充电。

注:在这种意义上,车辆未充足够多的电将影响SOCE/SOCR的精度。

燃油箱油位(满/空)(如适用)

注:油位指示灯是否点亮?如果是,在试验前添加燃料。

仪表盘上是否有点亮的车辆或尾气后处理系统(如适用)的警示灯,且不能通过

正常维护来解决?(故障指示灯、发动机检修灯等) x

注:如果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启动车辆后,排气处理系统的SCR(如适用)灯是否被点亮?

注:如果是,则应添加反应剂或在试验之前维修车辆。

x

观察排气系统(如适用)

检查排气歧管和尾管末端之间是否泄漏。检查并记录成文件(配照片) x

注:如有损坏或泄漏,则车辆不能试验。

排气相关部件(如适用)

检查并记录所有排放相关的部件是否损坏(配照片)。 x

注:如有损坏,则车辆不能试验。

空滤器和滤油器(如适用)

检查是否污染和损坏。如果被损坏或严重污染或距离下次建议更换少于 800 km 里 x

程,则予以更换。

车轮(前、后)

检查车轮是否自由运动,或被制动阻挡或阻止。 x √

注:如果不能自由运动,则不能选择车辆。

传动带与冷却器盖

注:如果损坏,则车辆不能试验。

x

检查液面(如适用) 检查最高液面和最低液面(发动机机油、冷却液),如果低于最低液面,则加满

x

真空软管和电缆 检查是否完整。如果损坏,则车辆不能试验。

x

喷油嘴和电缆(如适用) 检查所有电缆与燃料管路。如果损坏,则车辆不能试验。

x

点火线路(如适用) 检查火花塞、电缆等。如有损坏,将其更换。

x

EGR、催化剂和颗粒过滤器(如适用) 检查所有电缆、电线和传感器。

注:如有篡改或损坏,则不能选择车辆。

x

安全条件检查 检查轮胎、车身、电气系统和制动系统状态是否处于安全条件下。

注:如果不是,则不能选择车辆。

x

检查是否距离下次计划检修不足 800 km 里程。如果是,则进行检修。

x

动力系统控制模块零件校准和校验号

x

OBD 诊断(里程试验之前或之后) 读取诊断故障码与打印错误记录。

x

OBD 读取模式 09(里程试验之前或之后) 读取模式 09,记录信息。

x

OBD 模式 7(里程试验之前或之后) 读取模式 07,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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