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官宣:这项费用将取消

7月14日,记者从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自8月1日起,甘肃取消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场根据供需情况、充换电设施建设成本、运营维护费用等因素自主形成,充换电服务费用按充电电度计收。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定价机制调整后,充换电费用实行“电费+充换电服务费”模式。电费继续执行国家及我省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由运营单位单独列示并公示。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须确保用户清晰知悉费用构成,在充换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或显著位置公示充换电峰谷时段和各时段电价标准、服务费标准、计费方式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单次充换电结束后,须向用户推送详细费用清单。具备条件的,应实时显示相关费用明细。严禁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变相提高服务费标准,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捆绑收费或哄抬服务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明确,运营单位在老旧小区、交通枢纽等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一定比例的平价充电车位确保居民日常出行需求。极端天气、重大活动期间的充换电服务费应保持在合理范围,确保民生服务价格稳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充换电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来源:奔流新闻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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