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那场关于自动驾驶的讨论吗?开启后出事,究竟该怪车主,还是车企?这事儿,终于有了法律层面的答案。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把自动驾驶写进了国家层面的法律。以往只有地方试点和地方法规,能约束的只是本地试点车辆,缺乏全国效力。二十多年如一日的现行交规,底层逻辑一直是:谁开车,谁担责。
草案把责任分界得清清楚楚:当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若发生交通违法,追责主体从驾驶人转为车企或进口商。若只是L2辅助驾驶,车子能跟车、会变道,但驾驶人仍要全程监管路况,出事仍由车主承担。
其实有个关键误区要提醒:一看到车企担责就以为以后可以完全松开方向盘,不用盯路况。现实远没有那么简单。草案还在一审阶段,条款尚未正式落地,事故后的民事赔偿、理赔细则仍然空白。
一组数据值得留心:目前国内L2级辅助驾驶乘用车的渗透率已经达到70.5%。很多家用车早已搭载自动辅助功能,过去的权责判定只能靠试点文件。此前的试点政策还要求L3车辆的专项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0万,但这份文件并不具备强制的普遍法律效力,重大事故里车主和车企还时常扯皮。
修法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权责模糊这块短板。但立法只是第一步,后续要落地的还有技术监管、保险配套等难题。车企兜底并不等于车主就能彻底躺平。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自动驾驶正式上路,你敢真正把方向盘交给系统驾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