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交规新政正式落地,非机动车闯灯肇事,车主不用再自掏腰包给“人道补偿”了。而且新政刚一出,朋友圈和短视频就炸了锅,大家都在传“以后撞了白撞,车主一分不用出”。所以当交强险封顶、不再额外掏钱的规定铺开后,开车上路这事儿算是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当然了,我们也没想到,新政发布后,很多人会直接把“车主不用出钱”当成免死金牌。实际上,正如法院和官媒反复强调的那样,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底线还在,道交法76条的10%上限也没废。
为什么新规落地后,大家都要急着强调“不用掏钱”呢?或者说为什么要急于给车主撑腰呢?其实在我们看来,新规这么干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比谁都知道,之前的调解乱象在哪!
基层交警表示,以前遇到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调解室里常见的一幕就是“劝车主认责”。如果从情理上来说,这没毛病!电动车方躺医院、家属围着哭,机动车主拿着行车记录仪喊冤。但核心的问题在于,法律已有明确的过错定责规则,那个“建议协商补偿”的软刀子,就是让车主出血的旧套路。
还有新规说了,可以直接把骑手和非机动车三者险捆在一起告,能追回修车费了。因为在过去的模式下,车主追偿得先告骑手个人,骑手没钱就烂尾。大家以为这下有救了。但问题还是一样,现实中骑电动车送外卖的、开老头乐的,有几个买了三者险?这一点新规也是没法强求的。
新规或者说这次的法条解释,的确给车主开了追偿通道,也就是把骑手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现实中,那个被告席上的保险公司一栏常常是空的。那么和过去比起来,好像车主想拿回修车费,还是得自己跑法院起诉、保全、执行一条龙,时间成本算谁的?
现在,我们就要说说新规的短板了,那就是非机动车三者险的“真空带”。外卖骑手、中老年代步车这几个高危群体,几乎裸奔。合并审理的通道建好了,但没有保险公司的被告席。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绿灯直行,电动车从右斜刺里窜出来。你刹到ABS弹脚还是蹭上了。修车8000,对方全责。他去法院说“我没钱”,这时候你的追偿权是“法律上有”还是“纸上有”?这就是核心差距了,新规把“过错”摆回驾驶座,但没法保证你能拿到钱。
当然更加重要的是,目前在这个环境下,新规只是取消了“额外自掏”,交强险那19900元还得走。只要你没违章,故意碰瓷才免,对方没三者险的话,追偿依然困难。这种局面,可能是很多过度解读“一分不出”的车主难以接受的。
所以新规和旧规,本身就是定责思路的转变,各有利弊。但守法者的权益,需要靠那张盖了交警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行车记录仪来保障。这可能也是新规需要配齐装备的原因,随着时间推移,大家会发现它只是防弹衣,不是无敌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