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212 4s店新车仅六千公里接连爆发致命故障:高速失速、低速无故急刹,车主维权遇冷
花费重金购入的212t01新车,行驶里程刚突破五六千公里,先后出现动力系统故障、主动安全预警系统严重失灵两大高危问题:高速行驶途中车辆直接抛锚停运,低速路段防碰撞预警误判,车辆毫无征兆紧急制动,险些被后方重型货车追尾。两次故障均直接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但4S店仅对第一次故障简单更换配件,第二次高危安全隐患至今未给出有效处置方案,车主深陷出行安全焦虑,维权无门。
高速惊魂:六千公里新车高速直接“趴窝”
据车主介绍,该212t01车辆购入时间不长,总里程仅5000至6000公里,尚处于整车三包有效期内。车辆正常行驶至石寨高速路段时,行驶过程中车辆突发动力异常,直接失去行驶动力停驶在高速车流中,完全无法继续行驶。
高速车流速度快、避险空间狭小,车辆停在行车道风险极高,车主只能紧急开启双闪,冒着车流风险缓慢挪至应急车道,联系道路救援拖车送至品牌4S店检修。
经门店检测,4S店给出故障原因为火花塞故障,仅简单更换一组火花塞后便交付车主,未全面排查发动机、供油、点火系统是否存在批量设计缺陷,也未告知车主该故障可能带来的高速失速重大安全风险,仅以配件损坏为由草草维修结案。
二次重大安全隐患:主动预警系统误触发,低速突刹险遭大车追尾
本以为更换火花塞后车辆故障彻底解决,可没过多久,车主在城市低速道路正常通勤时,车辆搭载的防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出现严重识别失误。
前方道路视野开阔,无行人、非机动车、近距离障碍物,车辆行驶速度平缓,预警系统却出现识别错乱,在无任何危险的前提下强行触发紧急刹车,车辆瞬间抱死减速。
事发时车主后方紧跟一辆大型货运货车,两车距离极近,重型车辆制动距离长、反应缓冲时间不足,货车司机紧急鸣笛、猛打方向才堪堪避让,差一点直接发生重度追尾事故。一旦相撞,极易造成车内人员重伤甚至伤亡。
经历惊险一幕后,车主第一时间驾车前往4S店反馈安全系统失灵问题,要求全面检测雷达、摄像头、车载控制程序,排查系统误判根源并彻底修复,同时留存故障记录。但门店工作人员未重视此次高危故障,未出具书面故障检测报告,未开展深度检修,也未给出维修、升级、更换零部件等解决方案,简单答复关闭防碰撞预警就好了,暂无异常后搁置处理,车辆核心主动安全缺陷至今悬而未决。
车主:新车接连爆发两类致命故障,出行如同携带“移动隐患”
车主表示,两次故障分属车辆两大核心安全板块,一次是动力系统失效,高速路上直接失去行驶能力;一次是制动辅助安全系统失控,无故急刹制造追尾险情,均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界定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车辆仅行驶六千公里,远未达到正常损耗里程,连续出现两类独立高危故障,足以证明车辆本身存在原厂制造、系统设计层面的质量缺陷,并非正常使用损耗问题。如今驾车上路始终提心吊胆,不敢上高速,日常低速行驶也时刻担心预警系统再次误刹,完全失去正常用车安全感。
““高速失速、无故急刹任意一件出事都可能车毁人亡,4S店只处理了火花塞故障,关乎保命的主动刹车故障置之不理,没有检测报告、没有维修方案、没有风险告知,完全无视车主的人身安全。”车主无奈说道。
维权困境:故障记录不全、门店消极处置,车主诉求难以落地
依据汽车三包相关法规,车辆在三包期内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维修后再次出现同类或其他重大安全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门店全面检修、留存完整维修工单,多次维修无法排除隐患可依法申请退换车辆。但当前车主维权遭遇多重阻碍:
第一次高速失速仅更换火花塞,门店未完整标注“高速动力中断、严重安全故障”相关文字记录,故障定性模糊;
第二次AEB防碰撞系统误刹高危故障,4S店未登记故障工单、未开展专业检测,无任何书面处理凭证,缺少关键维权证据;
门店消极推诿,不排查系统底层程序、传感器硬件缺陷,未给出维修、软件升级、零部件更换解决方案,回避安全隐患带来的出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