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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