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上路就等于违反了“3要5不要”的规定。
什么概念?
以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现在则是只要有一只蚊子飞过都要看清楚它是雄性还是雌性的。
全国各地二十多省同时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回圈管理-。从注册、使用到充电和停车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管控。4.5亿辆电动汽车已经遍布各个短途出行领域中去,在这里一刀砍下去,并不会只伤及少数人,而是会伤害到数以亿计的人们的生活当中去。
有人说是出于安全考虑,是为了你好。
直说吧,“有一种冷叫做妈妈觉得你冷”,和这个有什么不同呢?
今天的文章就按照“3要5不要”的方式来拆分和解析一下,看完之后再告诉我这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呢?还是有人在算计我的时候才想到这个事情。
再说一下“3要”这三个字,如果不能做到的话,那么你就只能去给交警送业绩了。
第一点就是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且要保证它是合格的安全帽。
过去只管摩托车,现在连电动自行车和封闭式的三轮车也都要带上孩子一起坐了。没有佩戴或者没有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一律视为没有佩戴。
你在地摊上买来的十元钱的弹力绳已经变质了,这个破头盔也该丢弃了。交警不管,出了事故阎王爷也不管-。北京市第一季度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中死亡的人数为四十四人,其中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占到了二十七人左右。数据是这样的,要不要带就看你的了。
但是说到底是为了我这个脑袋好呢,还是为了罚款方便呢?宁夏整治开始时头盔佩戴率只有不到40%,经过严厉查处之后提高到了61%左右。数据的增长是通过宣传教育来实现的,还是依靠罚款来达到目的呢?心中自有分量。
第二点就是上牌照、证件完备。
新的国家标准中规定,超标电动摩托车要换成黄色车牌,并且需要持有D或者E类驾驶证才能驾驶。最厉害的就是今天——6月30日,很多地方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从现在开始,挂着多年临时牌照的老车就不能再上了,否则就属于无证驾驶。
查到了就扣车,并且要罚两百到两千块钱。乡镇上的大爷大妈们不认识多少个字,让你让他们去考D证?这不是一种管理方式,而是一种物理淘汰的方式。
第三点就是不要超载。
两轮电动车只可以搭载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小孩。所以你的妻子如果要坐在你的后面去买菜的话,抱歉了,这是违法行为。
货运三轮不得载人、货物混装。农村的大爷去拉一点化肥的时候顺便把老伴也带上,不可以这样做。找到之后就扣留车辆了。
好的,“3要”说完了之后是“5不要”,也就是五条不能触犯的底线,碰到其中任何一条都会被当作靶子来射击。
不要一:改装。
取消限速、更换大容量电池、安装遮阳篷和挡风板等措施。78%的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是由于非法改造了电池而引起的。其中80%的电芯来自于新能源汽车被淘汰掉的废旧电池。
这个数据让人感到震惊,并不反对严厉查处改装行为。但是你知道老百姓为什么要进行改装吗?由于25码的速度限制,送外卖的人一天可以少接到好几个订单;而48伏的动力电池使得上一个坡都很吃力。你把合规车辆打造成了鸡肋的样子,还责备消费者去改装?
不要二:闯红灯、逆向行驶。
不能清洗的地方就不要去碰了。电子抓拍设备更新换代之后,拍摄效果非常清楚地显示出来。但是我很想知道,在外卖小哥因为平台算法而不得不闯红灯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是否会处罚到平台呢?
第三点就是抢占快速道。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话要靠右边行驶-。我知道这些道理,但是很多城市的非机动车道都变成了停车位,我怎么飞过去呢?
第四点就是晚上不打开灯光。
这是一道送分题,不做死也不会死。
不要五:酒驾。
这是最大的一个认识错误。很多人认为喝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算是酒驾-。完全不对!电摩和三轮车上路都算作机动车了,所以一旦被查到就会面临扣分、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等一系列处罚措施-。即使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以后不要酒后开车了,打车要比被罚的钱还划算。
好的,已经把规则讲清楚了。我现在要进行的就是所谓的“暴论”。
新规定的目的很好,就是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惠州整治之后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17.1%,全国火灾事故减少了32.7%。数据是不会撒谎的,严格管理是有效果的。
但是我认为用堵塞的方式来管理四点五亿人出行的行为就是一种懒政。
你认为老百姓不知道戴头盔是不安全的吗?知道了。为什么不戴呢?由于天气炎热、不方便以及没有地方停放自行车。
你认为老百姓会不知道改装有风险吗?知道了。为什么要修改呢?由于合规车辆不能满足要求-。新的国家标准实施了半年之后,符合标准的新车销售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超过四十二个百分点,而不符合标准的老款车型却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一项得到数以亿计的人们用双脚来投票的支持的政策,难道你不认为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老百姓的原因吗?
工人的报纸上说,新的国家标准实施了六个月之后,市场才算是“基本平稳”。那么半年时间里所经历的阵痛、百姓出行不便的问题就可以用一个“成效显著”来概括了吗?
因此我的结论就是:我遵守规则但是有骂人的权利。
从现在开始,上路要佩戴安全头盔、安装车牌、禁止酒驾、遵守红绿灯。
但是我希望制定这些规则的人也能够理解到,交通规则并不是限制人的东西,而是在保护人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这个规则没有实际的需求作为基础的话,那么它就是一种枷锁而不是一种保护。
评论区聊聊:
你现在所处的城市今天检查很严格吧?
你认为其中哪一条是最合理的,“3要5不要”呢?
换成你的话,会为了一条规则而花费上千元去更换一辆可以继续使用的自行车吗?
我将在评论区等待大家的到来,看看到底是赞美的声音大一些,还是辱骂的声音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