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起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实施
这一新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
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等多个环节
对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
都有着重要影响

9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厂家全面停产2018版新国标车,开始按照2024版新规生产电动自行车。
11月30日: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销售过渡期结束,之后不再允许销售旧标准车辆,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限速25km/h: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这一规定延续了之前的标准,以保障骑行安全。
电机限制400W:电机功率的限制也保持不变,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动力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因功率过大带来安全隐患。



新标准实施后
大家往往也会有一些疑问
已购买的电动车不满足要求还能骑吗?
如何选购新车?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选购电动自行车可认准CC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看产品合格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福建前不久发布的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取消关于申请登记的非机动车必须列入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的规定。
增加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规定。
对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规划制定、非机动车道的规划、新建、改建等要求和标准,对城市非机动车道设计、规划与建设、高峰时段车道临时调整、停放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作了细化规定,以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顺畅通行。
规定电动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停放,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私拉电线充电。
规定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可凭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在登记前临时驾车上道路行驶。
考虑到多数家长接送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实际需求,将原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修改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将原《办法》规定统一处5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区分违法情形和危害后果,设定了“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处50元罚款”两种法律责任。
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如对“以营利为目的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对“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 央视新闻 福建省人民政府 掌上电动车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参会办会,这些事项要牢记!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