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租车新规落地!奔驰、宝马、奥迪等豪华车被明令禁止

公务出行租用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豪华品牌车辆,在云南省正式被画上了休止符。

近日,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为公务出行租车立下新规矩。

这份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明确规定,公务出行应当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租赁车辆的,严禁租用超标车、豪华车。

这些被禁的豪华车包括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进口高端豪华品牌,以及排量、购车价格超过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车辆。

云南公务租车新规落地!奔驰、宝马、奥迪等豪华车被明令禁止-有驾

01 新规细则:经济适用与国产优先

《办法》对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作出了全面规范,彰显了“勤俭办事业”的明确导向。

根据规定,公务出行租赁车辆实行“一事一租,定期结算”,单次租赁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30天的,必须报省机关事务局审批。

在车型选择上,《办法》要求租赁车辆应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应当租赁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各单位需根据工作任务、交通状况和人员数量合理选择车型:3人以内租小型普通客车,4-6人租小型普通客车如商务车,7人以上则可选中型或大型客车。

02 适用范围:八大类情形可租车

《办法》详细规定了租赁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的范围,为公务出行租车提供了明确指引。

可租车的情形包括:保障国家和省级大型活动、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公务活动;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省区市来滇检查、调研和考察等公务活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公务

同时,本单位牵头组织前往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基层调研、检查、督导等活动;举办或组织的会议、培训、党建、参观、群团等集体性出行活动;以及事业单位开展科研、调查、野外作业等相关工作,也可租赁车辆保障出行。

03 监管措施:全程透明化管理

为确保新规落地,《办法》构建了“节约优先、平台管理、严格审批、规范使用、强化监督”的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监管体系。

所有公务出行租赁车辆(含自行招标供应商车辆)必须将基础信息录入省级公务用车平台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北斗定位装置,接受统一监管。

省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将按职责运用信息化系统对公务出行租赁车辆情况开展监督,并建立定点租赁供应商考核评价制度,督促服务方做好车辆保障工作。

04 经费管理:无预算不报销

在经费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公务租赁车辆费用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租赁车辆经费。

除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资金外,其他都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审核,对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租赁车辆、无公务租赁车辆内控审批单等情况均不予报销

同时,《办法》明确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费用。

05 违规追责:六种情形将被追究

《办法》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追究机制,列出六种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形。

这些情形包括:未经审批长期租赁车辆虚列租赁车辆事项、虚增用车人数、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租赁车辆从事非公务活动。

同时,本单位现有车辆可以满足公务出行需求仍租赁车辆的;将租赁车辆固定给个人或无关人员使用的;以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也将被追责。

各省级部门对所属单位租赁车辆行为负主体责任,具体租赁车辆单位负直接责任。

06 政策背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政策解读中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

旨在从制度层面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行为,坚持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提升公务交通分类保障方式。

确保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行为得到科学合理的管控,降低运行成本,强化对租赁车辆行为的监管。

该局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事业。

云南省此次出台的公务出行租车新规,旨在通过信息化监管和制度化约束,将用于保障公务出行的租赁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租赁车辆使用流程、行驶轨迹、费用结算等信息全程可查

随着11月1日新规正式施行,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行为将迎来全面规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将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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