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条法规聚焦重点直指痛点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河南许昌市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小快灵”立法

本报讯 记者祝雅思 通讯员姚浩瀚报道 近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部仅有19条、不分章节的“小快灵”地方性法规,直击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这一民生痛点,进一步规范该市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

当前,许昌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法规实施做好配套衔接,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读懂法规条文、明晰权责义务,推动法规精神走进千家万户。同时,该市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执法引导,统筹推进隐患治理、设施建设、行业监管等各项工作,推动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市民共同遵守法律规定。对在法规落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堵点难点,该市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制度要求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针对本地实际出台细化、可操作的治理规范

电动车是群众日常出行、外卖配送、务农赶集的重要代步工具。当前,许昌市电动车保有量超200万辆。随之而来的火灾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违规充电、电池热失控、私自改装等是主要诱因,“小火亡人”隐患威胁群众安全。

上位法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的规定多为原则性规定。针对许昌市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保有量大的实际情况,尚缺乏细化、可操作的治理规范。

实践中,老旧小区充电设施供给不足,私拉电线、拿电池入户充电等现象屡禁不止;物业公司针对违法行为劝阻缺少处置抓手;各部门监管边界不够清晰,形成监管职责交叉、治理效能不足的现实困境。群众迫切期盼通过地方立法补齐制度短板,破解充电设施建设滞后、老旧小区改造落地难、充电收费不透明、物业公司劝阻处置难等现实问题。

在此背景下,许昌市启动“小快灵”专项立法工作,构建“政府领导、行政主管、法治保障、专业支撑”工作模式。立法过程中,调研组系统梳理近五年火灾警情和事故成因,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对面听取居民群众、物业企业、充电运营主体、外卖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

围绕停放、充电两大风险“小快灵”立法

本次立法坚持“需要几条就定几条”的原则,采取不分章节的“小快灵”结构,全部条款围绕停放、充电两大风险,力求条文靶向精准、务实可行。

本次立法将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纳入法规适用范围,实现常用电动车车型的全覆盖。同时,《规定》把小区、商铺、乡村、园区、写字楼等城乡各类场景纳入管理范围,补齐以往监管覆盖面不全的短板。

《规定》统筹安全底线与民生出行需求,做到严管与便民双向发力:一方面列明楼道充电、“飞线”充电、电池入户等高危禁止行为,并设置相应处罚规则;另一方面,明确新建建筑充电设施同步配建,简化老旧小区充电点位建设审批流程,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实行价费分离。同步鼓励推广智能充电桩、电梯阻车系统等技防手段,从供给端破解群众违规充电的问题。

搭建完整责任体系

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涉及多方主体。针对过去权责交叉、相关主体遇事推诿的治理堵点,《规定》搭建起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单位尽责、社会监督的完整责任体系,破解责任虚化、相互推诿难题。《规定》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强化财政保障;乡镇(街道)落实辖区综合治理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协助配合,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同时,《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充电场所规划布局,住建部门推动充电设施融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市场监管部门严管产品质量与充电收费,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各监管主体从分头履职变为协同共治。

在压实基层与市场主体责任方面,《规定》明确,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人、场所管理人要落实日常巡查、隐患劝阻、应急上报义务,补齐物业公司处置手段不足的短板。对电动车租赁企业、外卖快递代驾企业、供电企业明确管理责任,督促平台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供电企业负责检修、更新老旧供电设施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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