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中如何签订合同、避坑及维权
深圳律师李远波(薇ly342913525)
一、 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卖家为了规避责任或风险常常会在合同上一些不起眼的地方下套或玩文字游戏让人防不胜防。
比如合同上标注有“卖家已告知买家/买家已知晓全部的车况信息买家确认无误,保证不退车”或合同上标注有“车况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卖家不担保任何车况”等其它情况
出现以上情况的合同作为买家的你打死都不能签。
2、“车况承诺”要写清楚 把卖家之前所有对车况的描述及口头承诺一定要写进合同;卖家口头承诺“无事故/水泡/火烧”也要在合同内就要写清楚建议内容:卖家保证此车无事故/水泡/火烧,整车无结构件损伤及修复,车内无任何涉水及泡水。
3、卖家口头承诺“三大件工况好原版未拆修”。合同内就要写清楚建议内容:卖家承诺发动机变速箱无拆卸无维修无暗病。
4、卖家口头承诺是实表。合同内就要写清楚,建议内容:卖家保证此车表显xx公里为原车实际里程无任何人为作假行为。
5、“违约责任”要写明白。建议卖家的责任义务写清楚,参考约定卖家保证车辆来源合法无任何纠纷、违章,车辆手续正常齐全;卖家承诺对整车/三大件质保【】年【】公里”等; 卖家如有违约买家可随时原价退车退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6、违约金需明确约定,(如车价 20%)或退一赔三(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针对欺诈)注明维权产生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律师费、诉讼费)
7、过户与风险转移 约定,比如过户完成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如违章、事故)
8、“车辆信息”写准确。
车辆信息一定要写详细(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车型、登记日期)与登记证书/行驶证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其他手续情况比如“年检、保险有效期”。
9、“卖家信息”要核对好。
卖家如果是车行尽量让法人签字一定要加盖公章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尽量转对公账户资金更易监管;卖家如果是私人一定要让卖家签字按手印核对好身份证号附上卖家身份证及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款一定要转给合同上的卖家同名账户绝对不能转给第三人。
二、二手车交易如何避坑
(一)全面核实车辆信息。
避免轻信表面数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
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重点核查事故记录、维修历史、里程真实性等要求卖方提供车辆历史报告(如保险理赔记录、4S店维修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核对与合同描述是否一致。
(二)全程保留交易证据,防范举证困难
1、保存所有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邮件往来)尤其是卖方对车况的承诺。
2、强烈要求购车款通过银行转账到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用途(如“二手车购车款”)。
(三)确认交易主体避免中间人风险:
直接与车辆所有权人签订合同查验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大绿本)是否一致若通过中间人交易要求其提供车主授权书并明确中间人责任(如连带担保)。
(四)及时维权注意法律时效:
发现问题后立即固定证据(如委托鉴定、书面通知卖方)并在3年内提起诉讼;
主张“欺诈”需证明卖方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的主观恶意否则可能仅能主张合同违约;
二手车交易风险高消费者应秉持“先验车、后签约、留证据”原则。
若卖方为职业经营者(如车商)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但需充分举证其欺诈行为。
(五)如何提高二手车纠纷维权成功率的
二手车交易纠纷维权本质得有有充分的证据:
书面合同/协议、聊天记录,短信,录音等文字、语音证据证明双方已建立二手车交易的事实;付款记录如转账凭证、收据、发票(注明 “二手车交易”)证明实际支付的金额;
车况交付的证据如交车时需出具检测报告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事故/泡水/火烧鉴定报告这份报告需加盖公章 ;
交易前拍摄车辆照片和视频(如底盘锈蚀、发动机异响);通过交管 12123、保险公司调取的事故/维修/出险记录,证明车辆售前隐瞒问题 手续凭证;
车辆手续: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等复印件,证明车辆来源合法性;
过户记录:车管所过户回执证明交易已完成沟通记录; 保留与卖家/平台的沟通记录(如承认车况问题、承诺退车的聊天);
合同是维权“法律依据”、车况保证条款明确约定“车辆非重大事故车、非泡水车、非火烧车”并定义“重大事故”(“结构性损伤”)如“卖方承诺车辆无事故、泡水、火烧,若买方在 6 个月内发现上述问题卖方需无条件退车退款,并赔偿检测费、交通费等损失。
三、如何认定“二手汽车交易中的“销售欺诈”
汽车销售欺诈纠纷主要由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规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经营者构成欺诈销售的,应当向消费者按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进行三倍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俗称“ 退一赔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欺诈”的事实认定难以统一其构成要件也无法律明确规定且对于汽车惩罚性赔偿基数的确定标准仍存在诸多争议。 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内容规定:“欺诈”所对应的行为是对告知义务的违反。
二手车交易“欺诈”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买卖双方对车辆的主观认知心态以及交易标的二手车本身车况。
如何认定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
一、卖方未能全部告知足以影响消费者做出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
。例如,二手车可能普遍存在维修记录及使用记录对于一般的维修二手车消费者应当对此类信息有普遍的心理预期。相反,一些重要的信息如车辆是否出现重大事故有无核心零部件的维修、更换记录,是否水淹、起火是否修改行驶里程等重要信息对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及车辆价格均有较大影响。
因此,一旦卖方未能全部告知消费者这些信息,则一般会认定存在欺诈的“客观行为”。
二、 卖方应当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
认定欺诈行为需以欺诈的故意为构成要件。
在二手车交易中,应当综合考虑出卖方是普通个人还是专业经销商、获利情况等多种因素判断卖方是否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对卖方的“过失欺诈”不应认定为法律上的欺诈行为。若将过失、轻过失都纳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评价体系中,难免加重了卖方的义务负担,不利于交易市场的有序开展。
四、二手车交易纠纷维权途径分3步走: 先协商后再投诉逼不得诉讼维权
1、协商解/决(优先) 策略:以“xxx证据 + 法律条款xxx”为谈判筹码,要求退车退款或赔偿 话术参考“根据二车车合同第 X 条您承诺车辆无事故但检测报告显示纵梁修复(附报告)已构成违约若协商不成将向法院起诉并主张 “退一赔三”。
2、向平台/监管部门投诉适用场景:通过二手车平台交易或卖家为商家投诉渠道: 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多数平台有 “车况保障” 服务
3、12315消费者协会:拨打12315;网站或APP 投诉,附证据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商家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4、法律诉讼
适用场景:协商/投诉无果,涉案金额大(建议5万元以上)
案由选择: 合同纠纷: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违约赔偿
消费欺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 “退一赔三”(需证明卖家故意隐瞒车况)
证据提交:检测报告、合同、沟通记录等全部原件
管辖法院: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二手车交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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