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关于“2025年电动车、摩托车大整治”的文章在很多人手机里传开了,标题写得挺唬人,说什么从明年九月份开始,全国要搞一次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还弄出个“3禁5放行”的说法,搞得大家心里都七上八下的。
很多人都在琢磨,这是不是真的?
我家里这辆天天骑着买菜接娃的电动车,以后还能不能上路了?
是不是真要像文章里说的那样,要么换车,要么就等着被罚款扣车?
咱们今天就踏踏实实地坐下来,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给捋清楚,看看这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有人在故意制造紧张气氛。
首先,咱们得弄明白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国家层面真的发布了官方通知,说要在2025年9月1号这个具体的日子,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搞一个所谓的“高强度整治”吗?
答案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
我们没有在任何官方渠道,比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或者工信部的网站上,看到这样一份全国性的、统一时间点的行动纲领。
那篇文章里提到的江西抚州、内蒙古、广州等地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都是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早就开始推行或者正在执行的管理政策,而不是一个全新的、从天而降的“全国大扫除”。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我们国家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市容管理规定,有的城市要求商铺门前的“三包”要做好,有的城市对垃圾分类要求特别严格。
我们不能把北京、上海、广州这几个城市的规定拼在一起,然后就得出一个结论说:“明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迎来史上最严市容大检查!”这是同样的道理。
文章里提到的江西抚州,是他们本地对那些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的过渡期到点了,到期后自然不能再上路,这是地方性政策的正常收尾。
内蒙古给非标电动自行车一个长达五年的过渡期,这恰恰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考虑到了当地居民的实际出行需求。
而广州电动车上牌数量巨大,说明这座大城市正在努力地把数百万辆电动车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目的是为了更有序,而不是为了禁止。
所以,所谓的“2025全国大整治”,更像是一些人把各地一直在做的事情,打包成一个惊悚的故事讲给大家听,好吸引眼球。
实际上,对电动车的规范化管理,早已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新常态”,而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
接着,咱们再来聊聊文章里提到的一个特别关键,也特别容易让人迷惑的地方,就是那个所谓的“2024新国标”。
文章说,从今年9月1号开始,要实施一个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号是GB 17761 - 2024,还说这个新标准放宽了规定,比如取消了脚蹬子的强制要求,还增加了电池车的重量限制。
听上去是不是特别好?
感觉电动车终于要变得更像小摩托了,更方便了。
但是,这里要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个说法是完全不准确的,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目前我们国家真正在执行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2018年发布、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GB 17761-2018版本,也就是我们现在口中常说的“新国标”。
这个标准的核心要求,咱们用大白话再复习一遍:第一,必须要有脚踏板,能用脚骑。
这是区分它是“自行车”还是“摩托车”的根本标志。
第二,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
速度再快,危险性就大大增加了,就得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管理。
第三,整车重量,包括电池在内,不能超过55公斤,也就是110斤。
车太重了,刹车就不好刹,万一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第四,电池的电压不能超过48伏,这是从用电安全的角度考虑的。
这个2018年的“新国标”,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在安全和便利之间画一条清晰的界线,确保电动自行车始终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
如果真像那篇假消息里说的,取消脚蹬、增加重量,那不等于把这条安全线给擦掉了吗?
这和我们国家近年来不断强调交通安全的大方向是完全相反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所谓的“2024新国标”是子虚乌有,千万不要听信谣言,去购买那些不符合现行国标的超标车。
那么,既然“全国大整治”和“2024新国标”是误传,那篇文章里说的“3禁5放行”是不是也没用了呢?
这倒不是。
虽然它的出处和背景被夸大了,但这个“3禁5放行”的总结,实际上是对我们国家现行交通法规和管理政策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归纳。
我们可以把它当成一个参考指南,来检查一下自己的车子是否合规,而不是把它当成一个即将到来的新规定。
所谓的“3禁”,就是三种绝对不能上路的情况。
第一种,是过了过渡期的非标车。
很多地方都给那些在“新国标”出台前购买的超标车设置了一个过渡期,让大家有时间处理或者更换。
这个过渡期一过,这些车辆的安全隐患就无法得到保障了,再开上路被查处,是合情合理的。
第二种,是报废车。
任何车辆都有使用年限,到了报废标准,就意味着它的各个零件已经老化,安全性能大大降低,继续使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第三种,是无牌无证的车。
给车上牌,就像我们人办身份证一样,是它合法身份的证明。
没有牌照,出了交通事故很难找到责任人。
而对于那些本身就属于机动车的电动摩托车、三轮车来说,驾驶员没有相应的驾驶证,那就是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而“5放行”,则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什么样的车才能安安心心地在路上跑。
第一类,是完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了牌照(一般是绿色或者蓝色的牌子),这种车不需要驾照,可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类,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它们速度快、动力强,属于机动车,必须上黄色的摩托车牌照,买交强险,骑车的人也必须有F、E或者D类驾照。
第三类,是合规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同样需要上牌、买保险,驾驶员必须持有D证。
第四类,是合规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头乐”,现在管理也越来越严格,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的产品,能上汽车牌照,驾驶员也需要有C类以上的驾照。
第五类,就是那些还在过渡期内,并且已经按照当地规定备案、领取了临时牌照的非标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它们还是可以合法上路的。
所以说到底,我们国家对电动车管理的思路一直都是清晰的,那就是:保障安全,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目的不是要把电动车从我们的生活中赶走,毕竟全国有数亿辆电动车,它解决了无数普通人的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结束过去那种标准不一、鱼龙混杂的混乱局面,让每一辆上路的车都有规可依,让每一个骑车的人都心中有数。
这既是对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保护,更是对我们每一个骑行者自身的保护。
因此,我们不必为那些夸大其词的网文感到焦虑,真正需要做的,是花点时间了解一下自己所在地的具体政策,看看自己的爱车属于哪一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只要我们都做到合法合规上路,那么我们的出行环境才会变得更加安全、更加有序。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