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喊了30多家车企开会,说了什么让人有点坐不住的话?我把座谈会的内容认真读了一遍,发现有些东西跟我之前的想法确实不太一样。
会议明确点名汽车生产企业要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守牢产品安全底线,还特别强调了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这些话放在一起看,指向性其实挺明显的。
先说说座谈会的具体时间线。
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四部门的相关司局一起组织30余家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座谈,解读了一份征求意见稿,通报了前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产品安全管理。
这里面的关键背景是,今年8月27日四部门就联合发过通知,启动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这四方面问题。
这次座谈,算是专项行动里的一环。
再看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细节很值得琢磨。10月10日,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增了51项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其中41项针对产品创新设计,10项针对产品研发测试验证。
研发测试验证这块,要求新申报产品必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等测试,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而且必须包含两冬一夏的试验,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
这些数字摆出来,说明监管部门对测试验证的要求正在明显抬升。
创新设计方面的禁止性条款更值得注意。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配备全隐藏式车门把手,行车过程中不得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应急逃生和应急制动等涉及安全的操纵件必须保留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
说白了,一些车企此前热衷宣传的卖点,现在直接被划进了禁止范围。
此前不少品牌把隐藏式门把手、零重力座椅当成营销噱头来推,现在监管层面给出明确态度,这些所谓创新设计在安全面前站不住脚。
座谈会还对营销宣传划了红线。
要求车企真实客观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如实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等情况,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
这里提到的宣传边界问题,其实早有铺垫。
2025年4月,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就强调车企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据参会车企人士透露,细则要求不能出现自动驾驶、自主驾驶、智驾、高阶智驾等名词,应按自动化分级标准使用组合辅助驾驶一词。
今年7月2日,《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标获批发布,拟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把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做了明确区分。
标准层面的动作也在同步推进。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标,驾驶自动化分为L0至L5共6个等级,其中L0至L2级属于组合驾驶辅助,人类驾驶人始终是驾驶主体并承担安全第一责任,L3至L5级才属于自动驾驶。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量产乘用车搭载的均为L2级辅助驾驶系统。这些界定看似技术性很强,实际上直接关系到车企宣传话术的合规边界。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线要求,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多家车企政策研究部门在周末就启动了专题学习,逐条梳理文件要求,后续还要组织研发、产品、测试等多部门开展全员传达与研讨,对照新规要求自查现有车型开发流程,评估后续新品规划的调整方向。
受访企业和专家普遍认为,这次监管是在精准纠偏行业重创新噱头、轻安全验证的乱象,倒逼产业告别快消式造车逻辑。
回头再看这次座谈会,几个时间节点串起来就清楚了。
8月27日启动专项行动,10月10日发布征求意见稿,10月15日组织30余家重点车企座谈,再到下一步尽快印发实施通知。
节奏明显在加快。车企手里那些主打营销话术的产品功能,接下来恐怕得重新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