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市场经营主体请注意,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将全面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全年执行,以实际交易日期为准。
二、涉及范围
1. **汽车报废更新**
个人消费者报废以下车型,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 2013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 2015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购买符合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
- 新能源: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计算,最高2万元
- 燃油: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计算,最高1.5万元
申请流程: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所有证明材料需在2026年1月1日后取得,且报废车辆与新车所有人必须一致。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发票须在新疆辖区内开具,登记证书须在自治区内办理。
2. **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通过出售方式处置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置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 新能源:按新车售价的8%计算,最高1.5万元
- 燃油:按新车售价的6%计算,最高1.3万元
申请需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证明材料日期要求同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旧车登记与新车登记须归属同一申请人。
*注意:每位消费者在2026年只能选择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中的一种,对同一辆新车不可重复申领补贴。审核期间,旧车不得在申请人名下,新车须登记在本人名下。*
3. **家电及数码智能产品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与数码智能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享受以下补贴:
- 能效或水效达到国家1级标准的家电
- 单品售价不超过6000元的数码及智能产品
补贴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扣除各类优惠后)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
- 家电:每件最高1500元
- 数码及智能产品:每件最高500元
三、补充说明
如自治区相关标准与国家文件有差异,以国家文件为准。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建议经营主体同步推出优惠活动,配合政策提升效果。
咨询电话:0991-28839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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