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广东(东莞)应用场景创新大会上,现场还办了一个挺有意思的仪式——功能型无人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牌照被发了。紧接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把一份新规正式印发出来:东莞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说实话,这事来得不突然。智能网联汽车一路加速,功能型无人车——也就是那些低速的无人车,在无人物流、环卫和安防里的需求越来越大。东莞作为制造业大城,要赶紧把配套的管理制度补上,所以市工信局牵头,跟有关部门一起把这份办法起草出来,目的很直接:把测试和商业化跑起来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写清楚,拆掉制度性堵点,同时不忘守好公共道路安全这道关。
这部办法有五章二十条。第一章是总则,交代了制定目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解释了“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商业应用”等核心概念,并且把各部门的职责分清楚了。
第二章讲申请和审核,列明了道路测试和商业应用的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还规范了受理、初审、评审、复核到核发车辆编码的全流程时限和要求,连有效期和延期申请流程都安排好了。
第三章是运行与管理的细节,涉及车辆运行规则、安全员职责、主体违规处理和运行报告提交等,建立了“约谈-整改-暂停-终止”的梯度监管机制,强调日常运行要有人盯着。
第四章专门谈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置,明确了责任认定的依据,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时限和内容,说明事故后主体的整改与恢复申请流程,并强调了数据保存和调阅的法定义务(这点很关键)。
第五章是附则,对封闭场地的功能型无人车做了特别规定,明确了车辆“一车一码”的编码规则和车身标识,还交代了办法的解释主体、施行时间和与既有规定的衔接原则。
有一个细节挺具体:在东莞行政区域内跑的每辆功能型无人车都要实行“一车一码”,这个码是终身唯一的。编码规则是:东莞的汉字简写“莞”、主要申请主体拼音简称后两位大写字母、四位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用来标示活动性质。做道路测试的,最后一位用“试”,例子:莞·JS0001试;做商业应用的,最后一位用“营”,例子:莞·JD0001营。车辆在道路测试时,要在车身上张贴“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车辆”的标识;商业应用时,则张贴“功能型无人车商业应用车辆”。
这份办法的出台,弥补了东莞在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化应用管理上的空白。它把申请主体、安全员、车辆的准入标准讲明白了,规范了申请、审核和运行管理流程,建立了权责清晰的监管体系。对企业来说,意味着操作指引更明确、制度性交易成本更低,创新活力可能会被激发出来,推动无人物流、无人环卫、无人安防这些场景更快走向商业化。对社会来说,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要求和事故处置机制,可以更有效防范道路运行风险,保护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和安全管理,两边都有人盯着。
顺带回顾一下时间线:3月的那场大会上就颁发了测试牌照,3月底,东莞首批无人物流车在黄江开始“上岗”。从最初发牌到办法出台,东莞在很短的时间里把制度框架搭了起来。现在这份办法一出,功能型无人车从“先行先试”往“有规可依、规范发展”迈了一步——接下来能不会少了点制度上的绊脚石(也许会更多实际问题,但那是下一步了)。
来源 | 文字:东莞日报记者 周子怡 图片: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 | 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