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骑电动车上路,我们不得不关注一些新规和政策,这不是为了显得自己对行业有多了解,而是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处罚和违规。因为现在的电动车管理规定很多,如果你不了解实时的上路政策,极有可能被罚。
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的管控政策,最近几年是一波接着一波。进入2025年以来,三、四轮车电动车上路不断推出新规。
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电动三、四轮车从生产到上路的多项要求。从多地发布的的管理动态可知,2025年8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迎“3不准1淘汰”新规!违者最高扣车处罚,车主注意。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三不准”新规
1、不准生产和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一直以来,电动三、四轮违规生产和销售的现象都较为普遍,这一行为加剧了交通管理的难度,近年来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严厉查处。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四轮电动车,违规生产和销售将依法查处。
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三、四轮电动车门店,需如实登记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并告知所售车辆类型属于机动车,确保可以正常办理登记上牌手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从销售渠道控制违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流入消费者手中。
2、不准无牌无证上路
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先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电动三轮车需要D证,电动四轮车需要C1或者C2驾驶证。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明确,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四轮电动车,不能办理上牌登记手续,上路属于无牌无照行为,按照惯例将被扣车处理。
3、不准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违规停放
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不能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的违规三、四轮车电动车,不但禁止上路,还不准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违规停放。
这一规定确实比较严格,将上路条件和停放捆绑在一起,违规生产和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因为不具备上路条件,所以禁止在公共道路停放。
电动车“1淘汰”新规
非标电动车上路政策很多,多到每个月都有相关的规定。过去的几个月,全国多地密集发布了淘汰非标电动车的通告,在即将到来的8月份,非标电动车上路照样也有新规。
近日,云南玉溪元江交警发布了《关于对超标(含报废)电动自行车注销的通告》。交警部门明确,元江县内悬挂“白底红字”、“黄底黑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于8月1日淘汰。
此次淘汰的非标车不仅包含“白底红字”、“黄底黑字”牌电动两轮车,还包括已经使用满10年的电动自行车。根据相关规定,这些电动自行车需要进行报废处理,2025年8月1日之前,车主可前往办理注销手续或者进行以旧换新。
8月后,车主违规驾驶过渡期已结束,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将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进入夏季以来,多地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全链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标电动车违规上路,特别是过渡期结束后继续行驶,违规使用临时号牌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治理的重点。除此之外,关于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照上路,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近期多地交警部门也在开展严查,如果你正在使用这些车辆,一定要确保合法合规、要牌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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