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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行官,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最近的电动车市场,一直好消息不断。进入到酷暑时节,多地交管部门也是考虑到电动车主出行不易,陆续推出便民措施,一些常见的相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免于罚款的处罚。
比起前段时间动不动就采取罚款、扣车的处罚模式,车主在用车方面也更加轻松一些。既能够对车主起到教育作用,也不必一味通过罚扣这种形式来解决问题。整理了近期各地取消的处罚内容,一共涉及到这4种,不戴头盔也在内,车主一起来看看吧。
1:电动车乱停乱放教育免罚
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公共楼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场所,极易引发安全隐患,属于消防违法行为。在多地的消防安全条例中,都有规定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安全出口等场所停放。
最近福建福州推出了“教育免罚”新政策,对于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包括随意在楼道停放等,福州消防救援支队会对车主发送消防违法提醒短信,车主可通过参加线上学习,观看警示案例视频享受免罚款的政策。
2:不戴头盔教育免罚
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出现忘记佩戴头盔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一次忘带交警罚款20-50元,对于车主来说可能只记住了罚款,却没有意识到佩戴头盔出行的意义。
最近湖南新化、海南三亚交警都推出了“教育+引导”创新模式,发现车主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没有佩戴头盔的,可以选择沉浸学习,观看教育警示短片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或者集赞的形式,将相关违法行为发布至社交平台,达到一定数量的赞后可以免除罚款。
最后一种就是接力劝导,在路口协助维持秩序,主动劝导下一名违法者,总之让广大车主意识到处罚并不是目的,不管观看教育视频、集赞还是接力劝导,都只是一种措施,最终还是希望车主能够养成佩戴头盔骑车的好习惯。
3:非标电动车上路免罚
以前非标电动车是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毕竟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随意让车主驾驶上路的话,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现在多地开始采取备案登记的形式,让非标电动车可以享受上牌上路资格,通过对车辆进行合规化管理,免于上路就被处罚的境地。最近四川大乘镇正在启动非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请还没有未非标电动二、三轮车取得临时备案标识的车主,抓紧时间进行登记,否则禁止上路。
4:电动车违法载人签订安全承诺书
关于驾驶电动车上路,需遵守规定载人这一要求,在实际骑行过程中,还是会发现有车主为了省事,利用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最近安徽公安交警公布了一起案例,一辆电动车违法搭载4人,被交警查获。
经交警核查后发现,均是未成年人驾驶,在通知监护人陪同的前提下,让涉事未成年人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并未采取罚款处罚。同时提醒家长,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达年龄不允许驾驶。
总结
多地针对电动车取消的这4项“违章处罚”,确实让更多车主享受到了便利,上路、用车都更加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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