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的陈女士最近糟心透了。一年前,她满心欢喜地买了一辆智能电动车,销售小哥热情演示了手机开锁、远程控车、车辆定位、异动报警等功能,操作简单又省心,出门再也不用揣着那把沉甸甸的机械钥匙。陈女士觉得这钱花得值,当场全款提车,以为车子自带的这些智能功能,都是永久免费使用的。
可谁承想,一年刚过,APP突然弹出VIP续费提示,弹窗关不掉,页面强制停留,每次解锁都要反复重启APP,短短几十秒的开锁操作,硬生生拖到一两分钟。日常通勤赶时间,下雨天着急挪车,繁琐的操作让人抓狂。陈女士彻底懵了:车是我全款买的,硬件是我的,怎么软件还要按年租?当初买车时,门店可一个字都没提还有续费这回事。
无奈之下,她只能硬着头皮缴费。因为长期依赖智能解锁,机械钥匙早就不知道扔哪儿去了,不续费,连车都没法正常骑。这哪是智能出行,分明是被平台和商家变相“绑架”了。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目前市面上主流智能电动车品牌,规则大同小异。购车时赠送一年智能联网服务,吸引消费者买单。一年试用期结束,GPS定位、远程控车、异动报警陆续停用。想要继续使用,每年需要缴纳几十元服务费。九号年费66元,小牛69元,其余各大品牌收费集中在35至60元区间。
官方解释收费理由倒也冠冕堂皇:费用用来承担物联网流量、云端服务器运维成本。蓝牙钥匙、基础骑行不受影响,不续费也能正常骑车。可大量车主的不满,根本不在于一年几十块钱。矛盾的核心在于:销售卖车时刻意淡化续费规则。门店大力宣传手机开锁、车辆防盗等卖点,很少主动告知一年后要收费。很多车主使用满一年,功能突然受限,才知晓隐藏条件,那种被套路的感觉,别提多憋屈了。
更离谱的是,有的品牌当初宣传的是“终身免费”,结果用了几年,功能说停就停。河北的宁先生2021年花4199元买了一辆智能电动车,当时销售页面明确写着“远程开锁、车辆定位、行程记录等智能功能终身免费使用”。结果去年底,智能功能全部停用,品牌方说系统升级,需要花149元更换4G模块才能恢复。宁先生后来发现,APP上“终身免费”的宣传语也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消失了。他加入的维权群里,500多人都是类似遭遇。
很多消费者和陈女士一样困惑:我全款买了车,凭什么还要年年交钱?商家的操作,到底站不站得住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价格、性能、期限、收费项目,都属于消费者有权知道的“真实情况”。智能电动车作为“智能”产品,其核心功能——比如远程控车、车联网服务——的免费期限、续费条件,恰恰是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关键信息。商家不主动告知,甚至刻意隐瞒,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说得更直白: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隐性收费藏在用户手册的角落里,或者藏在售后条款的小字中,销售人员只字不提,这算不算“引人误解”?算。而且算得很彻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则堵住了商家玩文字游戏的后路: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其内容无效。如果续费条款以格式条款形式出现在购车合同的小字里,没有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那么这个条款在法律上很可能就是一张废纸。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也进一步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也就是说,商家完全可以在卖车时大大方方告诉你:智能功能首年免费,之后每年收费XX元。消费者知情后,买或不买,都是自己的选择。但商家偏偏选择藏着掖着,等消费者用习惯了、离不开了,再亮出续费账单——这已经不是“营销策略”,而是赤裸裸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法律不是摆设,商家的违法操作,后果很严重。
行政责任方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商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这不是吓唬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2036.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亿元。合同问题投诉量同比增长40.3%,是增长最快的投诉类型,退款难、条款不透明、格式合同暗藏“霸王条款”是重灾区。监管部门盯得越来越紧,不是管不了,是看查不查。
民事责任方面,消费者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因为商家存在重大误解甚至欺诈,也可以直接要求退费。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续费事实,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河北宁先生的案例中,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审查决定立案,这说明监管部门对这类问题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
很多消费者吃了哑巴亏,觉得几十块钱不值得折腾。但问题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套路,不能让它成为行业惯例。
第一步:收集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第二步:先协商,再投诉。
先向品牌官方客服或销售门店提出书面投诉,要求退还已收取的续费费用,或者恢复免费功能。如果协商无果,直接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商家侵犯知情权。把证据链完整提交上去,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处理。
第三步:诉讼维权,别怕麻烦。
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协商、投诉都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合同或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是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联合其他遭遇同样的消费者集体诉讼,还能分摊成本,效果更好。
智能电动车行业的“首年免费、次年收费”模式,本质上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商家在卖车时只字不提续费,等消费者用习惯了再“收割”。这不是所谓的“行业惯例”,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你买过智能电动车吗?遇到过类似“买时不说、用后收费”的套路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让更多人看清商家的潜规则,少踩一个坑、多避一次雷。每一次发声,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