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轻摩想归为非机动车?别天真!这五大难题不解决没戏

最近,网络上和咱们老百姓的饭桌上,有一个话题挺热,那就是有不少声音呼吁,应该把“电动轻便摩托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种跑得快、长得像小摩托的电动车,从机动车的管理范围里拿出来,把它划归到非机动车里去。

这个提议一出来,很多人都觉得挺好,心想这下可方便了,以后骑这种车就不用考驾照,不用上机动车牌照,还能在非机动车道上骑,多省事啊。

这事儿听起来好像方便了不少,但真要这么干,咱们的马路会变成什么样?

电轻摩想归为非机动车?别天真!这五大难题不解决没戏-有驾

这背后的一连串问题,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甚至可以说是行不通的。

咱们先从最直接的市场说起。

现在市面上的两轮电动车,是分得很清楚的。

一种是严格遵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它的标准定得死死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重量加上电池不能超过55公斤,电机的功率也不能大于400瓦。

它就像一个规规矩矩的学生,因为守规矩,所以它有特权——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骑车人也不需要驾驶证。

它的核心卖点,就是这份“合规”带来的便利。

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呢,从出厂设计上就完全是另一个物种,它的电机功率动不动就是600瓦、800瓦甚至更高,速度轻松就能达到每小时40公里以上,有些甚至更快。

现在,如果把这个性能强悍的“特长生”也放到非机动车的队伍里,和那个规矩学生享受一样的待遇,那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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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显而易见,消费者用脚投票,肯定会去选择那个跑得更快、动力更足的电轻摩。

谁还会愿意花差不多的钱,去买一个被各种性能参数限制住的电动自行车呢?

到那个时候,那些辛辛苦苦按照国家标准来生产的企业,他们的产品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整个电动自行车行业可能会面临毁灭性的打击。

这不仅对守规矩的企业不公平,也会让市场陷入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

这就不只是市场买卖的问题了,它直接挑战的是国家标准的严肃性。

我们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也就是那个GB 17761-2018文件,可不是随随便便拍脑袋定出来的。

这是相关部门在分析了大量交通事故数据、平衡了产业发展需求和公共交通安全之后,经过长时间研究和论证才出台的。

它用一串串精确的数字,为“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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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红线,就是我们交通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安全底线。

如果现在为了所谓的“便民”,就把一个各项指标都远远超出这条红线的电轻摩,硬生生地拉回到线内,说它也是非机动车,这无异于自己否定了自己之前定下的规矩。

这就好比在足球比赛里,裁判突然宣布,从现在开始,前锋可以用手抱球进门。

那之前制定的所有规则还有什么意义?

标准的权威一旦被动摇,企业生产就会失去方向,不知道该按哪个标准来;市场监管部门也会感到困惑,不知道该用哪把尺子去衡量。

最终,整个行业都会因为标准的模糊和失信而陷入发展的泥潭。

再往深了说,这里头还有一个几乎解不开的疙瘩,那就是驾照问题。

这是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最根本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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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意味着你要操控一个具有较高速度和较大动能的交通工具,它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法律要求你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和严格的考试,拿到驾驶证,证明你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电轻摩被划为非机动车,骑它到底要不要考驾照呢?

如果说不需要,那后果不堪设想。

一辆重达七八十公斤、时速能飙到五十公里的车,交给一个没有任何驾驶培训的人,在挤满了行人和普通自行车的非机动车道上穿行,这画面想想都让人捏把汗。

在这样的速度下,紧急制动距离、车辆操控的稳定性,都和骑自行车是天壤之别。

这等于是把一个个“移动的小炮弹”随意地交到公众手里,交通事故的风险必然会大幅度上升。

反过来,如果说骑电轻摩需要考驾照,那这个逻辑就更奇怪了。

既然你都承认了它需要专业的驾驶技能才能安全上路,那就说明它本质上具备了机动车的风险属性,那为什么还要自欺欺人地给它贴上“非机动车”的标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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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需要驾照的“非机动车”,这在全球的交通管理体系里都是一个矛盾的存在,这种管理上的逻辑根本无法自洽。

如果管理逻辑上的矛盾还能勉强争论,那么现实中的监管失控,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在新国标出台之前,马路上充斥着大量违规生产的“超标车”,它们挂着电动自行车的名头,却有着摩托车的速度,是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

新国标之所以要把电轻摩、电摩明确划分为机动车,目的就是为了堵上这个口子,让所有车辆都有一个清晰的身份和对应的管理规则。

现在,如果把电轻摩这个“官方认证”的高性能车种拉回非机动车阵营,就等于亲手打开了超标车泛滥的“潘多拉魔盒”。

那些不法的生产厂家会立刻抓住这个机会,大肆生产和销售性能更夸张的改装车,然后堂而皇之地说:“我这车符合‘非机动电轻摩’的规定。”路面上的交警同志们该怎么办?

他们拦下一辆时速飞快的车,很难在现场立刻判断出它的电机功率、整车重量是否在那个模糊的“电轻摩”范畴内。

执法的标准一旦模糊,监管就无从谈起,最终会导致道路上“合法超标”的车辆越来越多,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车辆分类管理体系将毁于一旦,道路安全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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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是和我们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息息相关的一点,就是交通违法的成本和后果完全不成正比了。

根据我们国家的交通法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违法处罚力度是完全不同的。

机动车闯一次红灯,可能面临罚款二百元、驾驶证记6分的严厉处罚,这个代价足以让大多数驾驶员心存敬畏。

而对于非机动车,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通常是警告或者罚款几十元,威慑力要小得多。

这种差异化处罚的背后逻辑是,车辆的危险性不同,违法造成的社会危害也不同。

但电轻摩,它虽然比汽车小,但它的速度和冲击力,对行人和普通自行车来说,和一辆真正的摩托车没什么区别。

如果把它按照非机动车来管理,就会出现一个极不合理的现象:驾驶一个具有高危害性的交通工具,其违法成本却极低。

当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这些危险行为的代价变得微不足道时,必然会助长驾驶者的侥幸心理和违章行为。

这种“低违法成本、高危害后果”的失衡状态,最终会严重冲击整个交通秩序,让我们每个人的出行安全都受到威胁。

交通管理是个科学问题,得尊重车辆本身的物理属性,而不是凭感觉去改个分类就能解决的。

为了眼前的所谓“方便”,去打开一个可能引发无穷后患的口子,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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