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矛盾接连爆发!人民日报发声明确:基础保洁只是物业服务最低标准
物业费矛盾接连爆发!“人民日报发声明确:基础保洁只是物业服务最低标准”——最近几天,这样一条标题唬人的消息在不少小区业主群里疯传。事情的起因,往往源自大家身边最常见的生活琐事。晚饭后刚收拾完碗筷,戴上老花镜摸出手机,业主群里早吵翻了天,一楼张阿姨连发三条语音,情绪激动地说单元门台阶上的烂白菜叶,早上出门买菜时就看见,中午接孙子放学回来还在,保洁人员走过去都绕着走,今年物业费她是一分都不会交了。话音刚落,三楼李叔跟着接话,说他们单元的电梯哐哐响了半个月,在群里和物业前台报修了好几次都没人管,物业就知道天天在大堂拖地做样子。没过两分钟,对门老邻居又私信转来这篇帖子,信誓旦旦地说上面写着“人民日报指出基础保洁是物业最低标准,没做到就能全额拒交”,还特意发消息问这是不是真的政策规定。
咱们这个年纪的人,大半辈子省吃俭用才买下这套房,上了年纪无非就图个住得干净、踏实、省心。平时在手机上刷到物业管理、养老社保这类跟日常生活紧密挂钩的内容,总忍不住多瞅两眼,心里最怕的就是辛苦攒下来的养老钱打了水漂。可如今网络上的各种自媒体信息七零八碎,微信群里大家各说各的理,里面夹杂着不少掐头去尾、东拼西凑的传言,看得越多心里反而越没底。今天咱们不偏袒物业公司,也不盲目迎合个别冲动的说法,就结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身边实打实的真实纠纷,把物业费里面的条条框框、权责边界彻底唠透,给广大街坊邻里提个醒,千万别拿半截传言当成维权的法定依据,免得到头来不仅维权没成功,反而让自己在法律上吃了大亏。
头一件必须明确说清楚的事,就是群里四处转发的那句所谓“人民日报发声明确基础保洁只是最低标准,没做到就能全拒交”的说法。经过在权威新闻机构和官方发布渠道的逐项仔细核实,根本找不到任何对应的官方原文或政策通报。这类内容完全是个别网络自媒体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把一些日常报道、读者来信或者网络评论拼凑改装出来的夸张说法。大家千万别急着把这种网帖往各个小区的业主群里转发,更不能把它当成自己拒交物业费的“尚方宝剑”。
但是,这条虚假传言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引起这么多老街坊的共鸣,是因为它切中了当下广泛存在的现实矛盾。当前许多小区的物业服务纠纷接连爆发,根本源头就是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对“物业服务到底该干啥”的认知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不少业主觉得,每个月按时交纳物业费,买的就是上门扫地、清运垃圾;而一些物业公司也顺水推舟,乐得只做这些肉眼看得见的面子工程。认知上一旦拧巴,误会和猜忌就会越积越深,平时但凡遇到一点保洁没做好的小事,就会瞬间演变成拒交物业费的剧烈冲突。
在咱们日常进出小区的过程中,最容易碰见的就是在楼道扫地的保洁阿姨,扫帚划过地面、垃圾袋装车拉走,这些活计明明白白摆在眼前。可大家往往忽略了,小区里真正维系居住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核心维保人员——比如检修电梯的技术工、排查地下消防隐患的水电师傅,往往是在半夜住户出行极少的时候干活,或者成天闷在阴暗闷热的地下设备间里作业。普通居民十天半个月也碰不上一回,日子久了,潜意识里自然会觉得每个月掏的物业费全花在了打扫卫生上。有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摸透了业主的心理,索性投机取巧,把大半人力和资金全砸在保洁这种看得见的“面子活”上,而对藏在暗处的供水管网、消防设施、电梯核心部件等安全维保能拖就拖。维保成本省下来变成了物业自身的利润,可安全隐患却悄悄留给了整栋楼的居民。中老年朋友大多腿脚不灵便,电梯一旦老化发生故障停运,爬高楼就累得气喘吁吁;消防通道一旦堆满旧杂物,真正遇到火情险情,逃生自救都困难重重。这些藏在暗处的公共安全隐患,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过地面上的一片菜叶或果皮纸屑。
当然,小区里的物业矛盾也不完全是业主的主观误解,很多时候确实是物业服务严重缩水寒了人心。不少业主住进小区,交着一块多甚至两块钱一平米的物业费,转头看到的却是消防通道里常年堆满旧家具和废纸壳,车库的安防监控损坏了大半年没人过问修理,顶楼房屋遇上下雨渗水报修了三四回都没人上门查看。遇到这种只顾收钱、不顾责任的管理,换成谁都会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打了水漂,心里自然憋着一肚子气不愿再掏钱。更让广大业主心生芥蒂的,是小区公共收益这笔“糊涂账”。天天进出看到的电梯轿厢商业广告、小区地面规划的公共车位收费、外来单位租用公共广场的场地租金,这些依托小区共有部位产生的收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来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绝不是物业公司的私房钱。可现实中,有些物业公司把这笔账目捂得严严实实,一年到头从不向业主公示收支明细。大家不知道钱收了多少、花去了哪里,互相之间的信任一旦瓦解,猜忌就会日益加深。再加上近些年来人工成本、材料费用不断上涨,很多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多年没有调整,物业费收缴率一旦下滑,物业公司收不到钱便开始裁减安保维保人员、压缩公用设施维护开支,由此导致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恶化。服务越差业主越不交费,越不交费服务就越差,这种恶性循环最终坑害的还是生活在小区里的普通住户。
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我们必须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把权利和义务理清楚。在参与社区普法志愿活动的过程中,驻点律师专门依据《民法典》中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做过普法解答,其核心原则就是“以合同为准绳,按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这套法律规则的“适用对象—执行条件—时间范围—步骤与例外情况”有着极其明确的界定:
在适用对象与执行条件上,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束全体业主与受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合同一旦依法签订生效,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和质量标准,全面履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义务,不能仅仅做了基础扫地就理直气壮要求全额收取包含全部维保项目的费用;与此同时,接受了公共物业服务的业主,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交纳物业费。
在履行的时间范围与争议认定上,物业服务属于贯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持续性综合公共服务。法律上绝不允许业主把某一天、某一处局部的服务小瑕疵,直接当成全面拒交整年费用的合法抗辩理由。这其中的例外情况在于:如果物业公司仅仅存在轻微的履约瑕疵,比如保洁打扫不彻底、报修响应略有迟延,且未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根本性影响,业主无权直接行使全额拒交物业费的抗辩权;只有当物业服务企业发生重大违约,例如安防系统彻底瘫痪、电梯停运拒不修复、长期断水断电且物业完全放弃履行主要管理职责等法定或约定重大过错情形时,才有可能在司法裁判中部分减免物业费。
现实生活中,不少业主因为不清楚上述法律规则而吃过大亏。楼下的王大爷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王大爷因为自家单元门口连续堆放了三天的装修建筑垃圾无人清理,心里十分气愤,索性以此为由连着整整两年没有交纳物业费。后来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依法将王大爷起诉到了基层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调取了物业公司的日常运维记录,核查发现小区的门岗安保值班、公共区域照明、电梯每半个月的维修保养等核心管理服务全部都在正常有序进行,单元门口垃圾清理不及时确实属于保洁服务的局部小瑕疵,但并未构成整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根本性违约。最终法院依照合同法理依法作出判决:王大爷不仅需要全额补齐过去两年拖欠的全部物业费,而且还要依照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王大爷本来在保洁问题上占理,却因为盲目采取全额拒交物业费这种极端方式,最终在经济上和精力上都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很多老街坊在平日里不免疑惑:除了看得见的打扫卫生和清运垃圾,我们每个月按建筑面积交纳的一块多甚至两块钱物业费,到底还买了哪些服务?事实上,这些费用覆盖的范围非常宽泛,每一项都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基本生活安全与财产保值。
首先是每天进出离不开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投入使用的电梯必须按规定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日常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常规维保,每年必须由专业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法定年检,取得合格标志后方可继续运行。这些涉及电梯核心配件、定期润滑油脂、专业维保人工以及法检规费的开支,全部都包含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成本之中。电梯一旦长期缺乏专业养护,发生困人、溜梯甚至坠落,都是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安全隐患。
其次是消防系统与公共设施的维保。楼道内配置的消防栓、灭火器需要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压力表、更换过期药剂,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绝不允许堆放纸箱和杂物。每逢雨季来临之前,物业维保人员必须提前疏通地下雨污水管网、全面清掏化粪池,防止因暴雨排水不畅造成小区内涝积水或低层住宅楼道反水。对于中老年朋友而言,一旦路面积水湿滑,出门买菜滑倒摔伤绝非小事,这些看不见的地下设施清理,正是托底大家安全生活的关键防线。
再者是小区的日常治安与应急响应。大门口的门岗全天候值守、园区内部的夜间定时巡逻、全天运行的安防监控日常调试维护,以及对外来访客和外来车辆的核实登记,构成了小区的第一道安全屏障;日常生活中遇到突发水管爆裂漏水、公共供电线路跳闸停电、甚至突发火情火险,物业工程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场排险处置;此外,园区内公共绿化植物的定期剪枝、施肥打药,公共绿地与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消杀,配合属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常住和流动人口基础信息、上传下达各项民生政务通知,在老旧小区改造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期间跟着协助测量协调、跑前跑后,这些林林总总的琐碎事务,看似细小不起眼,但如果真的没有任何机构接管,一个上千人的生活小区不出几个月就会陷入垃圾遍地、治安混乱的瘫痪局面。
眼下很多老小区的矛盾越闹越大,核心在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都容易陷入极端化的处理方式。部分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十多项综合服务,却单单抓住保洁扫地这一项做表面功夫,私底下为了挤压出更多利润,大幅度削减电梯维保和消防巡查的专业预算,大门口值守的保安人员大多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高龄老人,对外来进出人员车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电梯出现异响晃动拖延报修、甚至找不到备用配件。这种只顾面子工程、不管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偷工减料做法,业主当然绝不能惯着。而反观部分业主,遇上服务不满意,往往把拒交物业费当成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单元楼道里偶尔一次垃圾清运慢了半天、楼道感应灯坏了没能即刻修好,就气冲冲地宣称从此一分钱物业费都不交。然而物业管理是一项持续全年的综合公共服务,犹如自己操持家庭内务,日常难免会遇到打扫不周到的盲区死角。局部有瑕疵,通过正规渠道提出来要求整改即可;如果一上来就采取全面停交费用的极端对抗方式,一旦诉诸人民法院,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很难获得司法支持的。
面对物业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普通业主应当如何依法、有效、规范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为大家梳理一套清晰合规、具有可执行性的维权步骤:
第一步:固定客观证据。在发现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时(例如消防通道堵塞、电梯带病运行、保洁长期缺位、监控损坏),业主切忌仅在微信群里发牢骚,应第一时间使用手机拍摄清晰的照片和视频,务必清晰记录具体点位、故障状态以及准确的时间节点。
第二步: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约定合理期限。业主应当将留存的证据通过书面形式或正规客户服务渠道正式提交给物业项目负责人,明确指出其违背了服务合同的哪项条款,并给予物业公司一个合理的维修或整改期限。
第三步: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投诉。若合理期限届满后,物业公司依然拖延推诿、拒不整改,业主可依法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投诉,由行政监管部门下发整改督办单;必要时,还可申请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小区的整体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级。
第四步:启动法定程序调整或更换物业。如果物业服务长期达不到标准且拒不纠正,业主可依法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按照法定表决程序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物业公司在催缴物业费的过程中同样必须严守法律红线。物业公司若想催缴拖欠的物业费,必须通过协商沟通、人民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正规途径解决。严禁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采取切断业主室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或者擅自锁定门禁卡、阻挠业主车辆进出地下车库等违法手段强行催缴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上述以损害业主基本生活权益为手段的强行催费行为属于实打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广大业主一旦遭遇此类非法侵害,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或者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投诉,相关执法部门介入后一查一个准,物业企业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想从根本上理顺小区的治理格局,跳出“物业摆烂—业主欠费—服务更差”的恶性怪圈,单靠业主和物业两方私下扯皮吵架无法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与规范的业主组织协同发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源头上把物业服务合同签明白。中老年街坊在面对物业合同续签或调整时,由于年纪大、眼神不好,千万不要别人一递笔就盲目签字画押。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可以叫上家里的年轻后辈或者懂法律、懂工程的邻居共同审阅。合同里应当把保洁清理频次、电梯维保检修周期、公共设施巡检标准、报修响应时限,以及小区公共收益的结算与公示时间节点,一项一项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按清单干活、按清单考核、按清单付费,白纸黑字具备法律效力,谁也无法敷衍推脱。
其次,必须将小区的公共账目全面晒在阳光下。不管是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具体收缴了多少、每一笔开销分别花在哪些维保项目上,还是电梯广告、地面公共停车费、场地租赁等公共收益具体进账了多少、留存多少、支取去了什么方向,物业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以清晰明了的收支账目形式,定期张贴在小区主出入口的公共公告栏内,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清清白白,自然能够从根源上消除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无端猜疑。
再次,具备条件的小区应当在属地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依法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统一出面与物业公司对接,无论是后期协商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监督物业日常整改履约,还是期满续聘或通过招标选聘新物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依法维权,其法律效力和执行力度都远远大于单个业主零星的口角争执。暂时还不具备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广大业主也可以推选出热心代表,主动依靠属地社区居委会牵头搭建的协商议事平台,集中向相关部门和物业反映共性诉求。
目前在全国多地的基层治理实践中,也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例如,部分地区开始试点推行物业费“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直接存入由银行和行业监管部门共同监管的专用账户,物业公司需根据每月考核达标情况和实际工程维保支出申请拨付,让资金的每一笔流向都置于业主的透明监督之下;而在部分失管弃管的老旧小区,则由社区党委统筹引领,引入具有国资背景或公益属性的物业服务实体,先行兜牢电梯维保、消防畅通、基础管网畅通等公共安全维保底线,理顺治理权责。这些制度探索的本质,都是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彻底界定清晰,推动基层小区走出服务退化与收费困难相互掣肘的怪圈。
居住小区是连接千家万户最基础、最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单元细胞。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咱们千家万户每天过日子到底舒不舒心、健不健康、安不安全。放在早些年,大家对居住环境的要求相对简单,觉得只要大门口有人看门、小区有人扫地就行了;而如今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不仅希望家园整洁美观,更迫切期盼每天进出的电梯平稳安全、消防管网时刻完好、安保防控扎实靠谱、急难愁盼报修时能第一时间找到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这些对美好居住品质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一点都不过分。
正如客观的法律逻辑所示:基础保洁仅仅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最起码、最表层的履约底线,它从来都不是物业服务的全部内涵。广大业主按照合同标准支付的是整套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管护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既然依法收了费,就必须履职尽责,全面担负起小区公共安全、日常维保、应急处置的法定与约定义务。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主体,双方不是天生的冤家对头,理应是共同守护良好人居环境的契约合作伙伴。
各位读者朋友也可以在评论区共同聊聊,您所在小区的物业费交纳得顺心吗?在日常生活中,您有没有遇到过只做表面扫地功夫、真正遇到设施损坏故障时却推诿拖延的物业公司?如果您身边有依法合规成功维权、推动小区治理变好的管用经验,也欢迎在留言区分享给各位街坊邻里,咱们互相参考、共同把关。
最后需要向广大读者郑重说明:本文内容属于通用的民生法律常识与公共服务政策科普,具体的权责归属认定、履约违约判定及个案纠纷处理,必须以国家《民法典》、各省市当地最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正式签署生效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如遇当地出台新的配套实施细则,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大家在遇到难以拿准的物业纠纷时,可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咨询求助,或者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依法客观反映情况,切勿盲目轻信互联网上那些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半截传言,更要时刻警惕那些在网络上巧立名目、提前索要高额服务费的所谓“专业维权代理”,严格依照正规法律渠道理性解决诉求,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守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安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