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花6万多买新买新车,牌都选好了方向盘一下没摸就被4S店泡成水泡车,店方硬说流程走完拒绝退换,普通人摊上这事难

河南新乡女子花6万多买新买新车,牌都选好了方向盘一下没摸就被4S店泡成水泡车,店方硬说流程走完拒绝退换,普通人摊上这事难道只能吃哑巴亏?

河南新乡的韩女士,花6万多块钱买了一辆新车,7月3号那天签了合同、选了车牌,然后就回家了,等着4S店通知去提车。结果左等右等,等到7月7号,等来的不是提车电话,而是一个让她整个人都懵掉的消息——你的车被雨水泡了。韩女士当时就一个感觉,这事儿怎么听怎么离谱,车钥匙她没见过长什么样,方向盘一下没摸过,甚至连车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怎么就变成她的泡水车了?她跑去4S店理论,店方的态度更是让人火大,一句"所有流程都走完了",就想把泡水的责任甩给消费者,只答应在保养上额外申请点东西,换车退车一概不谈。你说说,这叫什么事儿?

河南新乡女子花6万多买新买新车,牌都选好了方向盘一下没摸就被4S店泡成水泡车,店方硬说流程走完拒绝退换,普通人摊上这事难-有驾

咱们今天就把这事儿掰开了揉碎了聊一聊,因为这事儿看着是韩女士一个人的遭遇,实际上跟每一个买过车或者将来要买车的人都脱不了干系。

先说第一个问题,这车到底算谁的?4S店说流程走完了,车就是你的了,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咱们说个最朴素的道理,你花钱买件衣服,付了款、店员开了小票,但衣服还没从货架上拿下来,还在店里挂着,这时候店里突然漏水把衣服泡了,你说这件衣服的风险该算谁的?正常人都知道,肯定算商家的,因为东西还没交到你手里。汽车也是同样的道理,它不是房子那种不动产,得登记过户才算数,汽车属于动产,动产的买卖,风险啥时候转移,看得是"交付",不是"登记"。民法典第604条写得明明白白,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那什么叫交付?车钥匙交到你手里,你签了提车单,把车开出店门,这才叫交付。韩女士的情况是啥?钥匙没给,提车单没签,车还老老实实停在4S店的地盘上,连发动都没发动过一次,4S店凭啥说车是她的?

有人可能会说,可她已经选了车牌了呀,这不是说明车已经确定归属了吗?这里面就有一个很大的误区,选车牌是行政登记程序,跟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不是一回事。说得再直白一点,登记只是确认了这辆车将来要上谁的户,但没交付之前,这辆车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4S店的库存商品。4S店拿"流程走完"来忽悠人,玩的就是偷换概念的把戏,把他们的内部管理流程,偷换成法律上的交付程序。你要是信了,那就是吃了个哑巴亏还不知道咋吃的。

再说第二个问题,也是我觉得这事儿最让人窝火的地方。4S店不是完全不管你,人家也摆出了一副"我很有诚意"的姿态,怎么个诚意法呢?把泡水的车给你修好,然后额外送你几次保养。听起来好像还行对不对?但你要是仔细琢磨一下,这哪里是补偿,分明就是在糊弄三岁小孩。一辆车只要泡过水,哪怕是修得再好,它在二手车市场就永远背上了"泡水车"的标签。这个标签有多重?文章里提到了一个数据,至少折价三四成。咱们就拿韩女士这辆6万多的车来算,折价三成就是将近两万块钱蒸发了。两万块钱是什么概念?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可能是一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4S店送几次保养才值多少钱?一次保养几百块,就算送你十次也才几千块钱,跟两万块的隐性损失比起来,连零头都不够。

这还没算上泡水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泡过水的车,电路系统是最容易出毛病的,可能今天窗户升降失灵,明天仪表盘乱闪,后天安全气囊故障灯亮了,你天天往修理厂跑,时间不是成本吗?精神上的折磨不是损失吗?更极端的情况,如果在高速上突然电路出问题导致熄火或者安全系统失效,那牵扯到的可就是人身安全了。4S店轻描淡写一句"帮你修好",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他们是真的不知道泡水车的危害,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我觉得大概率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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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咱们再聊聊4S店的保管责任问题。原文提到一个细节,车是停在地势低洼处才被泡的。这就引出了另一个让人不得不追问的点——4S店在车辆交付之前,有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你是专业的汽车销售服务机构,你比普通消费者更清楚自己的场地哪里容易积水,哪里不安全。暴雨来临之前,你有没有把客户还没提走的车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你有没有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如果什么都没做,就任由新车泡在水里,那这就不光是天灾的问题了,这里面还有人祸的成分。你把我的车停在一个容易泡水的地方,泡完了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不可抗力,消费者就得认栽,天底下哪有这么不讲理的事情?这就好比你把东西寄存在超市的储物柜里,储物柜本身质量不好锁坏了,东西丢了,超市反过来说,东西是你的,丢了你自己负责,你觉得说得通吗?

话题再往深了走一步,为什么4S店敢这么硬气,敢张嘴就说"所有流程走完了"?因为他们吃准了普通消费者不懂法,吃准了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会选择妥协。你想啊,一个普通老百姓,面对一个专业的汽车销售机构,信息是完全不对称的。人家张嘴闭嘴合同条款、公司流程、行业惯例,你听着好像都有点道理,但实际上全是在规避自己的责任。这种"店大欺客"的心态,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是无数次消费者选择息事宁人惯出来的。韩女士这次选择把事情捅出来,选择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其实是做了一件很有勇气的事情,因为她打破了那种"算了算了,修修能用就行"的和稀泥氛围。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介入协调了,这是一个很关键的节点。市监部门的介入,说明这事儿已经从消费者和商家的私人纠纷,上升到了需要公权力介入调处的层面。4S店在面对监管时,还能不能像面对消费者时那样理直气壮,这是个很大的问号。如果他们继续坚持只修不换不退的方案,那监管部门能不能拿出更有力的手段来约束?如果他们最终妥协了,换车退车了,那其他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是不是也可以参照这个案例来维权?这个案例的处理结果,某种程度上会成为一个信号,告诉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在遭遇类似不公平对待时,到底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还有一个角度咱们也不能忽略。现在汽车销售行业的竞争已经白热化了,价格战打得不可开交,很多4S店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商家就开始在售后服务、在责任承担上动歪脑筋,能省就省,能推就推,能赖就赖。修一辆泡水车对4S店来说成本并不高,拆开晾晾换点线束,花不了多少钱,但要是直接退车换车,那损失可就大了,几万块钱的库存车直接报废或者变成折价处理品,这笔账他们算得比谁都清楚。所以他们才会死死咬住"流程走完"这个说法不放,因为这关系到真金白银的利益。在利益面前,所谓的客户至上、诚信经营,往往就变成了一句挂在墙上的口号。

回到韩女士这件事本身,我不禁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她,你会接受4S店提出的"修好加送几次保养"的方案吗?一辆花了六万多块钱的全新座驾,还没开出门就变成了泡水车,心里的那根刺怎么拔得掉?就算修好了开着上路,以后每次下雨是不是都得提心吊胆,担心车里哪个角落又潮了霉了短路了?更不要说将来想换车的时候,二手车商一查记录,直接给你砍掉好几万,那种憋屈的感觉,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真正体会。

河南新乡女子花6万多买新买新车,牌都选好了方向盘一下没摸就被4S店泡成水泡车,店方硬说流程走完拒绝退换,普通人摊上这事难-有驾

而且这件事还牵扯出一个更普遍的现象,就是在很多消费领域里,一旦钱付了、手续办了,商家就立刻换了一副面孔,之前的热情周到全没了,遇到问题就开始跟你打太极。买车这种大宗消费尤其如此,因为金额大、环节多、专业壁垒高,普通消费者在其中真的处于一个非常弱势的位置。商家随便拿个术语出来,你就得愣半天,更别说跟他们掰扯法律条款了。韩女士遇到的泡水车纠纷,只是一个被媒体曝光出来的案例,那些没曝光出来的、私下里被几百块钱或者几次保养就打发掉的人,又有多少?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当初韩女士在7月3号签完合同选完车牌之后,当天就把车开走了,那现在这事儿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车在她手里,被雨泡了,她可能也就自认倒霉走保险了,不会跟4S店产生任何纠纷。但偏偏就是因为车还在4S店手里,偏偏就是因为交付没完成,偏偏就是在这几天时间里出了事,这就让责任归属变得没有任何模糊空间。法律上清清楚楚的规定,交付之前的风险归卖方,这四个字"交付之前",就是韩女士最大的底气,也是4S店最想糊弄过去的关键点。

4S店说"所有流程都走完了",那咱们就较个真,你说的流程是什么流程?是你们内部的销售流程,还是法律意义上的交付流程?如果是销售流程,那跟我消费者有什么关系?那是你们公司自己的管理规定,你用它来约束消费者,不是手伸得太长了吗?如果是交付流程,那好,拿出我签字的提车单来,拿出车钥匙交接的记录来,拿出车辆驶出店门的监控来,拿得出来我认,拿不出来你就是在耍无赖。

写到这里,其实这篇文章已经不是在单纯讨论韩女士这一个案子了。它像一个照妖镜,照出了一些商家在利益面前的真实嘴脸,也照出了普通人在面对不公时那种孤立无援的处境。好在韩女士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好在市监部门已经介入,好在媒体也在关注,这让整件事有了向着公平方向推进的可能。至于最终结果如何,会不会让4S店低下那高傲的头,退了车或者换了新车,大家都在等一个答案。而这个答案,不仅仅关乎韩女士一个人,也关乎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未来某一天会不会遭遇同样的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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