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不等于低价倾销,汽车“价格战”开始细算成本

一家车企卖得比同行便宜,不能只凭价格就给它扣上低价倾销的帽子。它究竟是在亏本抢市场,还是确实能把车造得更便宜,需要查清成本。

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面向重要工业品的文件,细化了成本核算规则,也给汽车行业的反内卷讨论提供了一个具体参照。

低价不等于低价倾销,汽车“价格战”开始细算成本-有驾

图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原文节选

规则有个关键点:原则上先核算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个别成本,也就是这家企业自己的单位成本。实在无法核算,才参考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

这保留了不同企业之间的效率差异。同样一类车,生产规模、工厂利用率和采购条件都可能影响成本。别人卖这个价会亏钱,不代表所有企业都会亏。如果简单拿行业平均成本划一条价格线,反而可能限制效率更高的企业竞争。

当然,成本低也要拿出依据。通知要求核算以经审计的财报、相关报表或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和账册为基础,相关费用要与售价涵盖的内容匹配,不能只挑有利的成本项来算。

汽车行业此前已有约束。今年2月发布的《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明确,除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等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边约束低价倾销,一边保留正常竞争,成本核算才有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解读中也明确,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不干涉自主定价行为。

因此,反内卷并不等于车企可以集体等涨价。成本高、产品缺乏吸引力的问题,仍要靠企业自己解决。经营效率带来的价格优势,也不该和亏本排挤对手混为一谈。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