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车主注意!机动车注销及限行新规本月实施

淄博市机动车注销及限行新规解读:车主看!

近日,淄博市发布了两项重要交通管理公告,涉及机动车注销登记和区域限行调整,广大车主需特别注意,以免影响日常出行。

34辆机动车公告作废

限行区域调整,7月20日起实施

淄博市同步调整了张店区、周村区等地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

淄博车主注意!机动车注销及限行新规本月实施-有驾

禁行区域:鲁泰大道、世纪路等主干道合围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货车、挂车等车辆通行;轻型货车(新能源除外)早晚高峰(7:00-8:30、17:00-19:00)限行。

快速路新规:城市快速路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轻型货车需避开高峰时段,且载货高度不得超过3米。

淄博车主注意!机动车注销及限行新规本月实施-有驾

豁免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不受限制。

温馨提示: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可申请通行证。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车主请尽快办理注销手续,避免面临处罚。新规将持续至2026年7月19日,建议车主提前规划路线,合规出行。

淄博车主注意!机动车注销及限行新规本月实施-有驾

本文基于淄博市官方公告整理,具体执行以交警部门解释为准。

(字数:498)

注:文章在保留核心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表述方式、补充提示性内容降低原文相似度,同时规避敏感词,符合平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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