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买电动车买国标车”的理由

建议“买电动车买国标车”的理由-有驾

能上绿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如碰瓷),机动车一方都要对非机动车一方进行赔偿,而非机动车一方对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只要不构成故意,也不对机动车一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理由请看后面山东高院的判例。(注意:非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时,少数法院可能会根据过错侵权判决非机动车一方对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非主流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8条(现《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胡某香驾驶的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其对事故的发生负同等责任,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只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须根据自己的过错赔偿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另,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载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等周围环境有较高的运行风险,机动车一方往往也是高危作业的受益者,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了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规定。且国家通过强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方式,已经实现了机动车一方承担风险的分担和转移。

↓↓欢迎私信、讨论,感谢点赞、关注↓↓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