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暖城乐购·新购摩托车
补贴通道开启
摩托车消费补贴活动细则:对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备案登记且参加活动的摩托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摩托车,开具我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我市落户(摩托车不管是新能源摩托车或者燃油摩托车,都必须落户鄂尔多斯)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发票左下角不含税车价,分档次进行补贴:3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现金补贴6000元;30万元一20万元(含)的发放现金补贴5000元;20万元一10万元(含)的发放现金补贴4000元;10万元-5万元(含)的发放现金补贴3000元;5万元-1万元(含)的发放现金补贴2000元;1万元以下不予补贴。
一、申请说明:
1.补贴总额有限,额满为止;
2.一个新车车架号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3.本次活动只针对个人消费者;
4.申请所需材料:
(1)我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新车购车发票(仅限发票联);
(2)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车辆登记证(第一页及第二页拍成一张上传);
(3)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
(4)购车人本人名下银行卡,填写开户银行需精确到支行(用于发放补贴);
5.填报平台:微信搜索“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暖城乐购通道。
二、申请流程: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选择摩托车购买政策(港澳台及外国人无法申请的,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1.购车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系统进行初判,同时市商务局通过销货单对购车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通知后1日内完成材料补充,逾期未补充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会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及其它所公示的公益性事业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补贴发放: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人,将按照资金到位情况依次按序将购车补贴款发放至其名下银行卡账户。
三、注意事项
1.系统申报要求购车人本人自己用本人微信号申请。并随时关注审核环节变化,且以页面审核意见信息为准,由于短信通知不具备及时性,所以请申报人及时,自行查看相关页面,若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如果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者在微信咨询群里及时咨询;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摩托车经销商应准确无误的告知适合消费者活动政策,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4.摩托车经销企业须对本企业为相关购车补贴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购车补贴项目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相关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7.已成功锁定补贴名额的购车补贴申请人,若自行修改申请信息或后续复核资料发现与初次申报资料不符将会被释放名额。

推荐阅读



校对:鲁敏
别忘了点赞+在看哦!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