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内蒙古电动车新规实施,车主必看

咱们内蒙古的朋友们,最近朋友圈里是不是被一条消息刷屏了?

说的就是从9月1号开始,咱们骑的电动车要有新规矩了,而且这次是要“动真格”了。

很多人心里可能犯嘀咕,这电动车天天骑,方便得很,怎么突然就要管得这么严了?

是不是要给我们找麻烦?

9月1日起,内蒙古电动车新规实施,车主必看-有驾

别急,这事儿还真不是为了添堵,而是为了咱们大家伙儿出门更安全,街上的秩序更好。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好好聊聊这个《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看看它到底管了些啥,咱们以后骑车要注意些什么。

首先,咱们得想明白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为啥非要管?

以前那样不是也挺好吗?

好不好,咱们得看事实。

这些年,电动车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买个菜、上个班、接个孩子,一拧把手就走,不堵车还省钱。

可是,方便的背后,也藏着不少安全隐患。

您想想,是不是经常在路上看到一些电动车,像一阵风似的从身边“嗖”地一下就过去了,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里乱钻,看得人心惊肉跳。

这些行为,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严重威胁到其他人的安全。

根据统计,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很多惨剧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

再说说另一个让人揪心的问题——火灾。

很多人为了图省事,习惯把电动车推到楼道里、楼梯间,甚至家里充电。

您可能觉得没什么,但电动车充电时一旦发生短路,火势蔓延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会产生大量有毒的浓烟。

楼道和楼梯间是火灾发生时我们唯一的逃生通道,如果被着火的电动车堵住了,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全国每年因为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都不是个小数目,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

所以,出台这个新规定,就是要把这些潜在的“马路杀手”和“楼道炸弹”管起来,用法律的尺子给大家划出一条安全的底线。

这是对我们所有人负责,也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追求更精细、更安全管理的必然一步。

那么,新规具体是怎么管的呢?

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先要给你的爱车一个明确的“身份”。

9月1日起,内蒙古电动车新规实施,车主必看-有驾

以后,不能再稀里糊涂地骑了,得先搞清楚它到底属于哪一类。

这个身份很重要,直接关系到你要不要考驾照、要不要买保险、能不能带人。

第一种,是咱们最常见的“电动自行车”。

它的标准很明确:必须有脚踏板,就是说能像自行车一样用脚蹬着走;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个车的重量不能超过63公斤。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它就属于“非机动车”。

开这种车,你不需要考驾驶证,但是骑车的人必须年满16周岁。

它可以载人,但规定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上路前,需要去公安交管部门免费登记,领一个绿色的牌照。

第二种,叫“电动轻便摩托车”。

这种车看着跟电动自行车很像,但它的速度要快一些,最高时速在25到50公里之间。

关键的区别是,它没有脚踏板。

请大家一定记住,从法律上讲,它已经不是自行车了,而是“机动车”。

这就意味着,你必须持有F、E或者D类驾驶证才能开它。

而且,这种车是绝对不能载人的。

上路前,它得上蓝色的机动车号牌,并且要和汽车一样,购买交强险。

第三种,是“电动摩托车”。

这是电动车里的“高手”,最高时速能超过50公里。

它毫无疑问是“机动车”,而且是性能更强的那种。

开它,你需要持有E或者D类驾驶证。

9月1日起,内蒙古电动车新规实施,车主必看-有驾

它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的人员。

它需要上黄色的机动车号牌,也必须买交强险。

搞清楚了车的“身份”,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新规对上牌、骑行、停放和充电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最紧迫的就是上牌。

从9月1号开始,所有上路的电动车都得有牌照,没牌照再上路就是违规了。

这里有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安排,就是给了大家一个为期三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从9月1号到11月30号。

在这三个月里,如果你之前买的车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只是没来得及上牌,那就赶紧去免费申请登记,领个绿牌。

如果你买的是不符合标准的“超标车”,也别担心,国家没有一刀切地让你直接报废。

你可以在这三个月内,去申请一个白色的“过渡期通行号牌”。

这个牌照能让你再合法地骑5年,5年之后,这辆车就不能再上路了。

这个政策,既保证了法规的严肃性,也给了大家足够的缓冲时间来处理旧车,可以说是考虑得相当周到了。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还推出了很多便民措施,比如增设服务网点、鼓励商家“带牌销售”、开通网上办理等等,尽可能让大家少跑腿。

上完牌,骑在路上,规矩也得懂。

除了前面说的要遵守交通信号、不能逆行这些基本要求外,新规特别强调了“不得醉酒驾驶”。

千万别以为喝点酒骑电动车没事,现在这也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最后,也是罚得最重的一条,就是关于停放和充电的安全问题。

新规明确写着,严禁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车或者给电动车充电。

这些地方都是我们遇到紧急情况时的生命通道,绝对不能占用。

如果个人违反了这个规定,将被处以5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如果是那些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场所违规,罚款金额更是高达2000元到10000元。

这么高的罚款额度,就是在清清楚楚地告诉每一个人:安全无小事,在生命安全问题上,没有任何情面可讲,也没有任何侥幸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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