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项不作出处罚决定,江苏交通新规正式实施!

那天的路口并不热闹,只有一辆网约车慢吞吞停在执法车旁。

司机揉着太阳穴,心里嘀咕:会被罚多少?

出乎意料,执法人员递过来一张纸,笑着说:“这回不用罚,改正就行。”司机愣住了——这不是梦,而是一个新规的现实投影。

省交通运输厅推出了一份新名单,名为“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于2025年12月1日生效。

核心变化很直接:把可宽容的情形写得更明白,条目扩展到48项,把过去法律条文里那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具体化,方便现场执法人员把握尺度。

名单里既有删掉的老项,也有新增的现实问题——比如网约车司机无证经营这类新场景,也被列入考量范畴。

真正让人好奇的是“初次违法”的时间界定:从本次问题被发现往前算,180日内在江苏交通综合执法系统里没有同案由处罚记录,才算“首次”。

这样的时间窗像个闸门,既能放行偶发的小错,也能防止有人把“第一次”当常态。

与此同时,文件强调决策要结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省里的裁量基准,留给执法者一定判断空间,但不是随意放行。

现场氛围的细节很有意思:对被免罚的一方,执法者并非甩手就走,而是通过引导、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督促整改,把处罚变成教育。

有人把这比作从“竹条教训”改为“暖心提醒”。

社交平台上,一部分人点赞这种更有人情味的处理,有人担心宽容会带来惯性违规,也有人问:标准真的能全国统一吗?

执法尺度会不会因地而异?

这类疑问需要制度层面的监督与数据支撑来回应。

法律界和运输行业的评论呈现两极。

一类观点认为,这份清单能减轻基层执法负担,促使资源向重大违法倾斜,符合精细化治理趋势。

48项不作出处罚决定,江苏交通新规正式实施!-有驾

另一类则警惕,担忧“宽容”一词被误读为“放纵”,尤其在安全敏感的交通领域,任何让步都必须和严格的整改跟踪配套。

网友们的讨论也把目光投向透明度:希望违规免罚有公开记录,以免出现“看脸执法”。

江苏这次做了三件事:把模糊的条文具体化,把新的社会业态纳入规则框架,还把教育措施写进执行路径。

这不是简单的“放宽处罚”,而是一次治理方式的调整:从以罚为主向以治为辅、以教育为抓手的转变。

换个比喻,过去像靠罚单驱动刹车,现在试图装上一个更智能的限速器:出问题先提醒、先改正,再决定是否用罚。

每项政策都有代价与收益的天平。

如何确保免罚不会打开漏洞?

如何避免基层因裁量不同而产生执法差异?

如何把整改效果变成可审计的数据?

这些都是后续必须回答的问题。

临近生效日,业界期待执法手册、培训与系统数据对接能跟上文件节奏,别让好意变成漏洞。

回到路口,那位司机最终修改了运营证件信息,接受了简单的谈话并在系统留了记录。

他开车离开时回头一瞥,像是在想:这份新规是桥,是缓冲,还是一场试探?

读到这里,心里有个问题:面对“免罚而教”的新规则,谁会是第一个既享受方便又承担责任的人?

你怎么看?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