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

在过去的4月、5月份,电动车上路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中,与非标车辆相关的内容占据了绝大多数。进入6月,随着电动车管理政策的持续收紧,多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结束。

从2025年7月1日起,海南屯昌、海口、陕西临沂等地将全面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违规者将面临罚款甚至扣车处罚。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交警部门也在密集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上路、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以及违反过渡期规定等行为。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处罚明确!

1、不驾驶和购买超标电动车

“超标车”通常指车速超过25km/h, 电机功率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超过48V、整车重量超过55kg的电动自行车。这类车辆没有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不能办理正式机动车号牌,只能进行备案登记、悬挂临时牌照上路。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从近期多地交警部门发布的非标车管理通告中可知,2025年6月30日,海南屯昌、海口、陕西临沂等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正式结束,7月1日后禁止上路。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最近,多地交警发布通知,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届满后,禁止驾驶临时号牌已结束的车辆上路,违者将处罚,包括扣车罚款等。同时,交警部门也发出提醒,劝大家不要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非标、超标电动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要的麻烦、

2、不超员超载上路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均有明确的载人载货限制:电动自行车仅限载1名12岁以下儿童;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岁儿童,且不得超载;载货的电动三轮车和严禁载人,低速电动车不允许上路,更不能违规载人。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除此之外,电轻摩也不准载人,这种车比较特殊,大家要注意。目前对于电动车违规载人行为,多地交警部门严查严管,这一违法被查到,将处以20-50元罚款。

电动车“3不带”规定

1、不带电瓶进入电梯

近年来,电动车电池在电梯或室内起火爆炸的事故频频发生,所造成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损失一次又一次地给人们敲响警钟。为了控制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措施,目前多地已立法,禁止携带电动车电瓶进入电梯或楼道。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例如,2025年5月,黑龙江、北京等地出台《消防条例》,该《条例》对电动车充电以及停放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禁止电动车在一楼公共门厅、楼梯间、消费通道、安全出口等核心区域充电、停放。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针对违规充电、停放等顽疾问题,近期,北京市顺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发出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者将罚款。根据最新出台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使用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携带蓄电池或者备用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对个人处500-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10000元罚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大家日常给电动车充电,建议使用小区集中充电桩,注意避免在室内充电。

2、不带遮阳伞(雨篷)上路

加装遮阳伞、雨篷虽然能防晒挡雨,但会大幅增加车辆风阻,影响操控,极易引发事故。

针对夏季电动车使用量众多,改装加装行为频发等问题,近期湖南湘潭公安交警开展执法行动,严查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挡雨棚等行为。执法中,交警部门在全市主干道、各学校周边等路段部署警力,对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行为进行有效整治。

3、上路不带备用电池

电动车续航能力,部分外卖骑手或长途骑行车主习惯携带备用电池,但劣质电池或改装电池极易自燃。新规明确禁止随车携带非原厂电池。近期,河北省唐山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飞噶改装案例。严查严严打擅自改装原厂 电器配件,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备用电池等行为。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7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不超3不带”新规-有驾

执法部门使用线上线下一体式推进的执法方式,坚持联查与暗访相结合,坚持宣传与教育同步进行,深入销售门店聚集区,严格监督相关的经营销售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已检查出相关销售单位512家,查办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两起,监督抽查2批次。

7月电动车管理,重点内容仍然聚焦上路、持证、充电、改装以及非标超标等多方面。这些规定和执法行动旨在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隐患。望广大车主应积极配合,及时调整用车习惯,避免违规被处罚。对此你们有什么意见或看法?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