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荆州市中心城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拖拉机禁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荆州市中心城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拖拉机禁行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拖拉机
二、禁行时间
全天禁行
三、禁行区域
三湾路(跃进路至复兴大道辅道,含)—复兴大道辅道(三湾路至武王大道,含)—武王大道(复兴大道辅道至郢城路,含)—郢城路(武王大道至站东路,含)—冬梅路(站西路至聚贤路,含)—聚贤路(冬梅路至复兴大道辅路,含)—复兴大道辅路(聚贤路至西环路,含)—西环路(复兴大道辅道至荆江大道,含)—荆江大道(西环路至红星路,含)—跃进路(红星路至三湾路,含)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四、涉及民生类的邮政寄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行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外观标识,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后,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五、自实施之日起,我市之前公布的有关中心城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拖拉机禁行规定同时废止。
六、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编辑: 袁超伟
【来源: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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