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湖南省吉首市发布通告,对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从2025年7月1日起,暂定到2026年6月30日,对以下两类行为进行整治:
整治重点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交通枢纽、商圈等区域非法揽客,逃避交通运输部门检查的。
举报奖励范围及标准:对于提供明确违法线索及有效证据(如车辆号牌、行程记录、音视频资料等),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举报无证车辆(即未取得“双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每起奖励200元。 同一车辆多次出现违法行为的,可重复奖励;同一案件仅对首位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其他城市也曾为打击非法营运提供奖励,例如:
1、2025年6月15日,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有奖举报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对于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奖励。
2、2025年6月13日,重庆市市交通执法总队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持续推进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经核查属实按照一事一奖励原则,对有效实名举报人按标准给予奖励。例如:未取得许可从事班线、公交、出租、货运、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经营活动(奖励3000元)。
3、2025年2月27日,兴文县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对举报属实且配合取证查处的,由所属公司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4、2025年1月15日,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打非治违”通告,倡导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道路客运市场违法线索,共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0元(地域范围为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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