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被卷进车底,电动车非从大货车缝硬挤变道被撞,交警判骑手全责,一句话点醒所有骑车人:中间就算插的是另一个大货车也得是你

差点被卷进车底,电动车非从大货车缝硬挤变道被撞,交警判骑手全责,一句话点醒所有骑车人:中间就算插的是另一个大货车也得是你全责,根本没谁弱谁有理这一说

你见过那个视频没有,就前几天网上传得到处都是的那个。

差点被卷进车底,电动车非从大货车缝硬挤变道被撞,交警判骑手全责,一句话点醒所有骑车人:中间就算插的是另一个大货车也得是你-有驾

一个骑电动车的,在马路上从大货车右边突然往左猛打方向,硬是要从大货车和前车中间那点缝里挤过去。结果人刚拐过去,大货车直接给他连人带车顶出去好几米远,车轮离他脑袋就差那么一点点。

你们猜交警来了怎么判。

电动车全责。

你没看错,不是主责,不是同等责任,是全部责任。

大货车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

这个判法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一堆人说不可能吧,不是说大车撞小车永远是大车吃亏吗。还有人问,这要是中间插的是个小轿车,是不是就判小车全责了,换成大货车就判电动车全责,是不是有点欺负弱势群体。

交警给的答复特别干脆:中间插个大货车肯定也是全责,插什么车都是你全责。

这话说得够直接了吧,人家根本不怕你拿弱势群体说事。

我先把这个事故掰开来给你们讲清楚。

视频我反复看了不下十遍。当时路上的车都在正常行驶,速度也不快,大货车保持着安全距离跟着前车走。这个骑电动车的突然从右侧非机动车道还是路边窜出来,直接切进机动车道,然后看大货车前面有个空档,想都不想就往里钻。

关键是什么,关键是他变道的时候根本不管后面有没有车,转向灯也没有,伸手示意也没有,就那么硬生生别进去。

这叫什么,这叫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

你翻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看看,第四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电动车虽然登记是非机动车,可在机动车道上这么跑,你还真当自己是谁都碰不得的弱势群体了。

法律条文就这么硬,你影响别人正常走了,你就是过错方,就得担责。

说到这儿,肯定还有人嘴硬,说那大货车就没错吗,那么大个车看不见旁边有个电动车。

问得好。

我还真去查了大货车的盲区数据。一辆标准的大货车,正前方盲区长度大概在两米五左右,右侧盲区更夸张,从车头一直延伸到车尾,宽度差不多能覆盖整整一个半车道。尤其是右侧车门下面那块,全盲区,坐在驾驶室里后视镜看不看都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你想想,一辆电动车才多宽,六十公分,七十公分,钻到盲区里就跟隐身了一样。司机哪怕把脑袋转成拨浪鼓也发现不了你。

还有更吓人的,叫内轮差。大货车转弯的时候,前轮和后轮的轨迹不一样,后轮会往内侧切进去一大块。有些事故看着大货车前轮明明已经绕过去了,可后面的车身硬是把人给带倒了,就是这个内轮差在起作用。老司机管它叫死亡弯月,你听听这名字。

不是大货车不等你,是大货车根本看不见你。

你说你能怪司机没看见吗,驾驶室就那么大,后视镜就那几个,后视镜加热除雾配上了,盲区监测系统装上了,照样不可能把每一寸角落都照顾到。物理上的东西,不是你主观想注意就能改变的。

那这些骑车的人知不知道大货车有盲区。

说实话,我觉得大部分人是知道的。可为什么还往里钻,说白了就是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车小灵活,钻一下没事,觉得大货车司机肯定能踩住刹车。

就是这种赌命的心态,迟早要出事。

你们也别觉得我说话难听,我看看评论区那些替电动车喊冤的人,十个里有八个自己骑车的时候也这么干过。路口等红灯,非要从车缝里挤到最前面去。右转车道排长队,非要贴着右侧大车的车头往前蹭。高架桥底下辅路,非要跟大货车并排开,还嫌人家开得慢。

你以为你在赶时间,其实你在赶着投胎。

这次事故里的电动车还算是命大的,被顶出去几米,人没事,车坏了,赔个大货车修车钱。真要赶上大货车转弯,后轮把人卷进去,神仙都救不回来。

我给你们讲一个前两年发生的事,监控视频现在还搜得到。一个女的骑电动车过十字路口,红灯还有七八秒她就不想等了,直接从等红灯的车缝里横穿过去。结果对向车道有辆正常行驶的轿车,视线完全被排队等红灯的车挡着,看见人冲出来的时候刹车都踩冒烟了,还是把人撞飞出去十几米。交警来了直接认定电动车闯红灯全责,家属还在那儿哭说人都没了你们还判她全责。

交警当时就说了一句:判她全责,是给守法的人一个交代。

这话说得真解气。

凭什么你违法受了伤,就得别人赔钱。那那些规规矩矩等红灯的人算什么,那些被你吓出一身冷汗的司机算什么。

弱者有理这个东西,在交通法规面前行不通了。

我还注意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这几年各地交警处理类似事故的定责,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实事求是。闯红灯被撞的,逆行被撞的,随意变道被撞的,只要机动车一方确实没有过错,非机动车全责的比例越来越高。

有网友开玩笑说,现在骑车违章的成本比以前高多了,以前往地上一躺等着赔钱,现在往地上一躺等着赔对方修车钱。

这话虽然说得夸张了点,但道理没错。法律保护的是守法的人,不是谁弱保护谁。

我看有人在网上问,那这么判的话,以后大货车司机是不是更不怕撞人了。

你搞反了因果关系。正是因为以前那种和稀泥式的判法太多了,才导致有些骑车的觉得自己横穿马路是天经地义。大货车司机满肚子委屈,明明自己正常开,出了事还得搭上时间搭上钱。现在判罚回归到谁错谁担责这个原则上来,反而是倒逼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得把规矩当回事。

你骑车的时候知道全责是你自己的,你就会老老实实等红灯。你开车的时候知道只要自己没错就不用怕被讹,你就会更有安全感。

这个逻辑一点都不复杂。

回到这次事故上来,我看事故定责出来之后,有个大货车司机在评论区留了一句话,说他开了二十年大车,最怕的就是这种突然从右侧窜出来的电动车,梦里都梦见过好几回,醒来一身冷汗。

你听这话,人家司机也是人,也怕出事,也怕惹上人命。可你再怕,物理上的盲区你绕不过去,内轮差你改变不了,紧急制动距离你也缩短不了。大货车几十吨重的车身,从六十公里时速刹停要多少米你知道吗,网上有实测数据的,满载情况下六十公里时速紧急制动,刹车距离轻轻松松超过三十米。你电动车突然钻出来,留给人家的反应距离可能连五米都不到,你让司机怎么办,你让刹车怎么办。

所以这个事说到底,不是大货车要撞你,是你非要往轮子下面送。

别把自己的命挂在别人方向盘上。

你变道之前多看那一眼,你等红灯的时候多等那十秒,你跟大货车保持距离的那一点空间,这些才是真正能保命的东西。警察给你定全责是小事,赔钱修车是小事,可你要是人没了,那真的是什么都没了。

还有一点我特别想说的。很多人尤其是年纪大一些的,骑电动车的时候总觉得反正你不敢撞我,大街上那么多人看着呢,你敢撞吗。这种想法是最要不得的。人家不是敢不敢的问题,是能不能看见的问题,是看见了能不能刹住的问题。你拿自己的命去赌别人反应够不够快,技术够不够好,你图个啥,就图快那三十秒。

不值当,真的太不值当了。

所以这条新闻出来之后,我倒是希望越多的人看到越好。尤其是那些天天骑着电动车在城市里穿梭的朋友,你想想你有没有干过从右侧超车强行加塞的事,有没有贴着大货车车头拐弯,有没有看见两车之间有个空档就想都不想往里钻。

如果有,赶紧改了。

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你自己。

交警那句话我再重复一遍,中间插个大货车肯定也是全责。你插什么车都是全责,你钻什么缝都是全责。法律就这么规定的,物理就这么残酷的,命就这么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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