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驱驰循新标,云雨绸缪入税册

今天是大雪节气,但是并没有下雪。周末天气不错,闲聊一下吧。

最近楼市外松内紧,大家都在等12月的大会召开。我个人是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的,因为之前两个月的房价实在是不容乐观,也该踩一脚刹车了。软着陆的意思,就是可以跌,但别太急。所以最近各方的提法又开始向振奋人心的方向转,我们也不能给操盘手扯后腿对不对。

聊聊最近的两条跟楼市没啥关系、但是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闻。第一是这个月电动车新规全面落地,第二是明年起套套要缴增值税了。这两条新闻的共同点,是都引起社会不小的反响。看来大家也确实够闲的。

先说第一条,12月1日电动车新规全面落地。这次的新规主要是针对电动车的供应侧,即新规生效之日起市场上生产制造的电动车必须符合新规要求;而原有的存量电动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允许销售了)。

准确地说,这次电动车的新规,其实在9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为啥新闻都说是12月1日呢?是因为管理部门给市面上的老国标电动车留出了三个月的缓冲期。到12月1日,所有老国标电动车的 3C 认证证书都会被注销或撤销。也就是说,市面任何商家都不能再卖老国标电动车了,谁卖谁就会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就算消费者能买到也没用,因为上不了牌。

电动驱驰循新标,云雨绸缪入税册-有驾

目前还可以使用的老国标电动车,车主也不是高枕无忧。因为根据历史经验,老车早晚也要被强制退出市场,只不过过渡期长一点而已。

其实平心而论,这次的新规跟旧规相比,有很多方面的升级。可大家的眼睛都盯着车速被强制降到25km/h这一条,这并不公平。大家去工信部网站看一下就清楚,这次的新标准主要是从增加安全性、规范性、功能性的角度出发,同时加强了对制造厂商的要求。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二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三是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四是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五是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六是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 kg。七是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八是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九是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十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十一是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我依稀记得,很久以前电动车就是限速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人都会私下改造,解除速度限制。发展到后来,甚至一些销售商直接就把电动车“升级”好再销售——反正人人买来都要“升级”。好像有一年的315晚会还暗访曝光过这事。然而并无卵用。

这件事充分证明了,对坏人的纵容,就是对好人的惩罚。不制裁坏人=鼓励都去做坏人。既然违规改造升级没人管,那花同样的钱,凭啥人家能跑四五十,我只能跑二十五?结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市场上所有电动车都超速。这就好比一所学校考试作弊没人管,最后就是人人都去作弊,因为再好的学生也不能忍受越努力成绩越低的结果。

这次社会上的舆论都集中在强制降速、安后视镜甚至北斗定位上,这就更加证实了一件事。绝大多数人是没有风险意识的,对于能够带来安全的改动无动于衷,但却对增加成本和功能缩减十分敏感。

其实买房也好,投资也好,多数人的心态也是类似的。对利率特别敏感,却对本金损失的风险很迟钝。比如租售比稍有上升,很多人就嚷嚷着可以买房出租了,完全无视房价的跌幅比租金收入还高的现实。所以韭菜这东西是常割常有,用之不竭的。

第二条新闻更有意思,说的是从明年1月1日起,避孕药品和用具将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药店里的避孕套、口服避孕药,还是医院提供的宫内节育器,未来销售时都将依法缴纳增值税。

明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将正式实施。在第二十四条免征增值税项目中,避孕药品和用具被删除,新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避孕器具免税已经执行了三十年了。这三十年来,无论是生育率还是生育政策,都是沧海桑田,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90年代执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为了配合当时国家计划生育的国策。在2008年和2017年两次修订时,并没有改变相关内容,是因为当时出生人口数量还是很高的。

但谁能想到,2018年以后人口形势急转直下,出生人口断崖式下滑,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达到1883万人,到2022年已经跌破1000万人,2023年跌至902万人,和2016年相比直接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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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政策的出发点很容易理解,那就是鼓励更多生育;如果顺便能增加些许税收就更好了。

不过,我个人对此并不看好。这项政策怕又是拍脑袋来的,可能跟预想中要实现的目标背道而驰。

很多时候政策的制定是需要充分考虑到受众的反应的,不能纯靠想象。比如,过去某国曾经增加交易税率反而造成税收下跌,就是因为交易者为避税降低了交易次数、压低了交易额度。再比如,过去某国曾经实施禁酒令却意外催生出巨大的地下交易市场,造成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最终不得不废除该法案。

对避孕用具征税,约等于直接涨价。那么问题来了,请问面对13%的涨价幅度,你会选择少购买避孕用具而增加生育风险呢,还是干脆减少同床次数从而减少对避孕用具的使用呢?这个选择题太简单了,不会有人答错。涨价13%的正确应对,显然是把每月八次改为每月七次;少数人可能会增加购买器具的预算。我想,没有人会选择继续坚持八次的同时,为了省钱,只在其中七次使用避孕器具。

看看隔壁脚盆国吧。随着人口老龄化,本来社会的欲望就在降低,年轻人从不愿意生育,到不愿意结婚,最后干脆不愿意上床。现在对避孕用具征税,正好,干脆既不买了也不用了,省钱又省心。

再说,避孕药具可不光是避孕用的,它还承担着健康、卫生、防传染的重任。据说,在避孕药具上投入1元,可减少10元的医疗支出(包括人工流产、母婴并发症等)。正是因为如此,即便全世界多数国家都在鼓励生育,但绝大多数国家仍然对避孕药具实行免税或补贴政策,比如欧盟27国对此是全部免税的;米国虽不免税,但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所以,对避孕器具征税,对鼓励生育有多大作用很难讲,但多半会带来医疗费用增加,说不定还有意料之外的副作用,得不偿失。

当然,作为小民,我也只能是随口说说。大家左耳听右耳出就好了,切勿乱发评论。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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