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执法〔2025〕3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解读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当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大气质量影响凸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守法者利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于2025年5月联合印发该意见。

环执法〔2025〕3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解读-有驾

一 严格落实机动车合规达标排放要求

1.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

对于总质量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于本检验周期上线排放检验。

2.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车辆排放监管

将货车抽查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三不两改一黑”问题(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

指导提醒问题车辆及时维修治理,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的列入重点管理清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督促运输公司和重点用车单位加强车辆管理。

3.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

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筛查货车超标排放问题线索,提醒及时维修治理。逾期未维修治理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检验中重点查验。

二 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

1.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强化准入管理,采用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完善人员技术能力、设备性能指标和软件防篡改等要求。

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查处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对于不规范检测等问题,加强帮扶指导。

建立退出机制,统一认定标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检验资格。

符合检测条件的车辆全面采用工况法检测。鼓励记分管理制度、检验设备“明管明线”、全省统一检验软件。

2.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联动

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车辆维护修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 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

1.完善机动车OBD系统功能

指导生产企业完善OBD防刷写和防篡改、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或拆除报警提示等功能。控制数据泄露,避免用于非法刷写。

2.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对因设计生产缺陷导致的超标排放、控制系统防篡改功能缺失等问题车辆,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

3.支持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

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和燃油乘用车的报废更新。

四 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

1.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共享

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机动车检验与维护、监管处罚等数据。实现行政区排放检验结果互联互通、关键过程数据三级联网和货车行政检查、处罚记录全国互联互认。

2.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

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案件移交、源头追溯等工作机制,依法追究作弊器“产-销-用”等相关方责任,加强跨区域合作和行刑双向衔接。

五 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水平

1.数字赋能精准筛选问题线索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货车排放监管系统,精准识别机构弄虚作假、货车弄虚作假和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溯源超标车辆相关生产企业和机构。

2.加强专业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

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科学配置OBD诊断仪、尾气检测仪、工业内窥镜等专业设备。

六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1.完善机动车监管法律规范

完善违法认定情形标准与规则,研究修订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细化有关机构犯罪情形认定。

2.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政策标准体系

加快修订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严车辆数据管理和污染控制装置性能要求。制订在用车OBD检测方法,加强OBD读取设备性能和篡改识别功能。

目前,圣威企业相关环保产品已在全国多地区建设成功并投入使用。各数据平台精准管控大型车辆尾气排放,数据平台可扩展接口、集成接口,实现和各种路检路查设备连接,实时获取路检路查数据,根据设备采集数据导出报告等。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